第三十三章 夜会陈怡梦(下)(1 / 4)
“亏钱?什么意思?”
“还有就算是卖公司,他们卖给别人不卖给我们怎么办?那不就是换了个人来吸血?”
陈怡梦完全没跟上陈晓的思路,满脸疑惑。
陈晓笑笑道:“这就涉及法律层面的问题了,一票否决权知道么?”
陈怡梦有些迷茫,想了想好奇道:“百分之五十一的股权么?可他们不可能让我们有超过一半的股权。”
陈晓摇摇头,耐心解释道:“准确来说是百分之三十四。”
“根据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即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暂不考虑章程有不同约定的股东(可单独也可联合,可以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
见陈怡梦没理解他的意思,又接着道:“我们拿到了三分之一以上,那他们不就永远不可能达到三分之二?”
陈晓见陈怡梦点头才继续往下说:“我之所以先愿意把这两首歌给星辰,是因为我想借此拿到至少百分之五的股份。”
“到时候,他们想稀释股权或有些什么其他的心思,我们都可以直接否了。”
陈怡梦想了一会,听懂了陈晓的意思。
好奇道:“就算是拿到了三十四以上的股票,可怎么做到让他们愿意把剩下的股份卖给我们?”
“亏钱!我们只要想办法亏钱就好了。”
陈晓换上了一副恶狠狠的表情:“老子就不相信,他们能陪着我们一起亏钱!”
资本不是逐利么?
老子带你们一起亏钱,看你们松不松嘴!
陈怡梦眉头蹙起,在思考着这个方法的可行性。
过会又转头看看陈晓,心想这年轻人比自己当初那想法疯狂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