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借人?陪我三次(求花求收)(1 / 3)
“排骨,明天带上所有人,酒席无人食,别浪费,让兄弟们搞掂!”洪仁俊说完就带着咸湿辉离开了麻将馆。
王记海鲜酒楼,不算很豪华,但在观塘这样的地方,也算是上档次的酒楼了。
服务员看到洪仁俊进来,连忙上前将两人迎到座位上:“您好,请问想两位想吃点什么。”
洪仁俊笑了笑说道:“小妹,你搞不定的,让你们经理来吧,我和他谈就行了!”
服务员不知道洪仁俊要干嘛,不过还是照做了,很快,酒店经理就走了过来。
“您好,请问有什么事可以帮您?”虽然两人衣服学生的样子,但经理却没有轻视他们。
“明天我要包场,一楼大厅一共十八桌,每桌按九百九十八元,定金我就不给了,直接给足全款。”洪仁俊从怀中掏出了一万八的现金递给经理。
一旁跟着过来的服务员脑袋都懵了,她实在没想到,两个十几岁的年轻人,居然随便就拿出了近两万块钱。
不过酒楼的经理就还好,应该也是见过场面的人,没有任何惊讶,只是态度上变得更加热情。
一桌十人,一共十八桌,算下来要一百八十人才能坐满,而洪仁俊手下满打满算才八十人左右。
但这次和头酒是不会浪费的,等解决完了大眼文,就用这些酒席把收人的事情也办了。
他手下再收个一百人就是极限了,正好将这些桌子坐满,一石二鸟也不算浪费粮食。
酒席已经定好了,时间也定在了明天中午十二点,送信的事他交给排骨的小弟细威去做了。
细威个性机灵油滑,又懂得变通,这种事交给他不会出错,该准备的都准备好了,就差一个见证人。
和头酒是摆事的,摆酒赔罪之后这段恩怨就了结了,不管是哪一边都不能再拿这件事做文章。
所以,必须要有第三方势力作为见证人,如果将来谁再借这段恩怨搞事,见证人就会插手。
这并不是个好差事,所以多数都是凭关系和人脉,要不然就是花钱请人。
见证人的实力越强,所在社团名气越大,就越有威慑力,同时也算是给自己这边撑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