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这种杂志?炸锅的芳姐(1 / 3)
时间缓缓流逝,一转眼就到了第三天,这也代表了洪仁俊插旗成功,彻底站稳了地盘。
这段时间风平浪静,一个找麻烦的人都没有,就连鸿义安那边,都像是忘了洪仁俊一样。
今天洪仁俊难得起了个早床,没让芳姐做早餐,直接带着她下楼,跑到对面的陈记喝早茶。
陈记酒楼的老板站在柜台后面,一眼就看到了洪仁俊:“阿俊,好久没看见你了,食咩啊!”
也不怪老板这么稀奇,一般情况下,洪仁俊都是在家里吃早餐,因为不想辜负芳姐的心意。
他上一次来这里喝早茶,还是几个月前的事情。
“先说好没钱啊,我带芳姐来食霸王餐的。”互相调笑了几句,洪仁俊就找位置坐下了。
“一笼叉烧包,两碟虾饺,两盅乳鸽汤,再来壶铁观音。”因为熟悉,所以洪仁俊点餐连菜谱都没看。
等他点完,芳姐才说话:“咩事啊?这么好请我食乳鸽,还让我带身份证。”
早茶的食点大部分都是做好的,所以很快就端了上来,等菜上齐了,洪仁俊才开口。
“今天别开工了,我准备开一间杂志社,租场和办执照打算用你的名字啊。”
洪仁俊没有隐瞒自己的目的,自己老妈也没什么不好说的,不过芳姐就有些诧异了。
“杂志社?你够钱开?仲有,你都没做过生意,你知不知道要做咩啊?”
“放心啦,钱马上就送来了。”刚说完,排骨和王精英就推门走了进来,两人手中各拿着一个纸包。
排骨手中的纸包就厚实很多,但王精英手中的纸包,更像是个档案袋。
看到洪仁俊之后,连忙走了过来:“俊哥,这里是三十万,是三条街的商户们孝敬你的。”
洪仁俊很干脆的就把钱拿了过来,这笔钱和社团无关,所以他可以自己收进口袋里。
这也算是一种不成文的规定吧,一旦有社团插旗成功,这些商户为了不被新社团找麻烦,都会拿出一些钱来。
洪仁俊够狠又能打,年纪轻轻就打下了三条街,风头无两,商户们掏出来的钱也多了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