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十七岁(2 / 5)
“嗯,这个!”代老师从抽屉拿出一个小礼盒,“你哥哥嘱咐我要我一定要交给你。”
听到“哥哥”这两个字,我心尖一颤,接过那个白粉礼盒,微凉的早晨都变得闷热起来:“林我哥跟老师认识吗?”
代老师微微一笑:“嗯,他是我大学时科研小组的师弟,但技术比我这个师哥成熟太多了,我都不好意思叫他师弟。”
“哦这么巧啊。”我有些沮丧,也有些开心。
“你哥哥这个人,看起来温润而泽,实际上倒有那么几分不近人情,老师可不是说他坏话啊,但啊是个人都看得出来,他对你这个妹妹上心得很啊。”代老师笑意未减。
“他不是谈恋爱了吗”我小声嘀咕。
“嗯?”代老师听到了。
“啊没有,老师,没别的事我就回去背书了。”
“等等,老师差点忘了。”代老师拿出一瓶牛奶两个鸡蛋和一块面包,“你哥交代我的,知道你没好好吃早餐,一会记得把这些吃了,不要饿坏了胃。”
“谢谢老师。”
“不用谢老师,你哥哥对你可不比对我们这些老朋友啊。”代老师眯眼笑起来。
我怎么觉得代老师的话中,夹杂些八卦?
代老师回忆以前在大学科研小组时,那位完全不逊于各位学长和主任的大一新生林拯,看起来文质彬彬,却对所有人都拒之门外。
那时候的代珩经常因为柔弱的外表受到同学的欺负,就连大一新来的女同学也敢光明正大的破坏他的实验仪器,还反过来咬他头上,代珩也只是笑而不语似乎习惯了这样的待遇。
那个女生爱慕林拯,在她向林拯请教实验问题的时候,林拯的反应冷漠的让人不寒而栗。
“笨手笨脚,你不适合这里。”林拯只留下这么一句话给她。
代珩一直钦佩林拯,为什么会有人能够那么轻松地拒绝别人的请求,后来和林拯相处久后,也渐渐学会了婉拒,只是不像林拯那样果断干脆,还有他骨子里的冷漠和偶尔带些的小腹黑,代珩永远学不来。
林拯的头脑比寻常人灵活,思想广阔,总能想到一些常人费尽脑汁都没想到的方法和问题,实验技术就连主任都甘拜下风,进步速度堪比常人,所以那个时候大家都称呼他为“天才”。
天才都是疯子。
原以为他只是个只活在自己世界里的扭曲少年,直到,代珩发现林拯,会在路过一家小吃店时顺手打包,会在大家都觉得女生喜欢粉色毛茸茸的小玩具时也偷偷下单,会为某个小女生而难过,或是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