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陈钟响的自述(2 / 3)
一个人的出生并不应该成为怪罪一个人的借口。
哪怕他是杀人恶魔的孩子,撒旦或是以撒,他都有理由活下来。
我无法因为陈尚文是父亲的私生子而恨他。但也无法和他亲密起来。
每次宿舍聚会,我都不会参与。因为花钱。所以我身边的好朋友只有六六。因为他喜欢安静,也很少参加宿舍聚会。
直到上个星期,他找我借钱,两百。
我说借就借了。父亲最近一直手头拮据,给陈尚文的钱应该也不多。
而我正好手头上因为在饭馆打工有点闲钱,就借给了陈尚文。再怎么说,他也是我的哥哥,是我的舍友,我不至于看着他连饭都吃不上。
可是,他不是因为吃不起饭了才借的钱。他是为了满足他的虚荣心。
他买了一件红六。市场价三千。我三个月的生活费。父亲在操劳的赚钱,他却身为一个本不应该享受着一切的人去享受了。就算要享受,享受的人也应该是我!
大前天早上我在水房洗脸。陈尚文刚好进来洗衣服,他的脸盆里装着那件奢侈的潮牌。
我对陈尚文说:“做人不要太奢侈。”
他说:“没有关系。”
他不赚钱当然觉得无所谓。他不知道这笔钱对于我,对于父亲来说有多难。一件衣服三千元,或许不能够让我们有太大的经济压力,但是借去我辛辛苦苦赚的钱,拿去父亲用黑发赚来的钱。有这一次,难免会有下一次。
我看到的厕所墙上涂着的小广告,买了点迷药。我按照电话号码打过去。电话那头的人和我说,这是迷幻剂,可以让人产生幻觉。
电话那头的人叫我在人工湖西侧第二个路灯的位置等。我约莫等了十分钟,一个穿着黑色衣服还带着口罩的人匆匆忙忙的跑过来,把一个小塑料袋塞在我的口袋里,又匆匆跑开。一句话也不和我说,连确认身份也没有。
袋子里面装的是什么?白色的粉末。好像有些泛黄。
我想小小的惩罚一下陈尚文,我就把白色粉末弄了一点进他的可乐里。我没敢放太多,只放了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