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书坑儒(1 / 5)
李斯驳斥
丞相李斯第一个站出来据理反驳。李斯针对淳于越的观点,针锋相对。
反驳的要点有二:
第一,效法后王不应当效法先王。
五帝治理天下的方法并不相同,夏商周三代治国的方法也并不完全沿袭,各按各的情况治理天下。
这倒不是五帝、三代有意要标新立异,而是他们所处的时代不同,因此,治国的方法也不相同。
如今陛下开创大业,建立万世之功,本来就不是一般愚儒所能明白的。
何况淳于越谈的都是夏商周三代的事,怎么值得仿效?
那个时代,诸侯相争,广招游士,如今天下大定,法令一统,百姓应当努力种地,士人应当学习法令。
第二,禁私学以灭异说。
现在有些人不学今人而只学古人,非议当世,扰乱百姓之心。
古代天下混乱,没有人能够统一天下,所以诸侯之间相互兼并,议古非今,虚言乱实。
人们光知道用自己学的东西诽谤皇上所立的新制。如今皇帝一统天下,私学非议朝政。
一听到皇上的诏令,就议论纷纷,不是心非,就是巷议。谏言只是个名,标新立异才显得高明。
如果这种局面不禁止,那么,皇上的尊严就会下降,形成结党营私。因此,禁止是上策。
焚书坑儒
“我请求陛下批准:不是秦国史官写的史书全部销毁。
不是博士官职务的需要,各地藏匿的《诗》、《书》和诸子百家之书,全部交到郡守处集中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