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点火(1 / 3)
没有家的人,又该如何回家?
阿牙原本以为自己找到了归宿,邂逅了能够相伴一生的人,却不曾想,自己所拥有的一切,都不过是水中明月,镜中繁花。
『有个人想见你。』他狠下心来,生平第一次忤逆了唐可媛的意愿。
『我的小月牙长大了……』
唐可媛在阿牙的脸颊上留下一吻,微笑着,离开了他的怀抱。就算目睹了全世界最悲伤的事,她也会以笑容报之,因为她早已忘记了如何哭泣,早已流干了所有眼泪。
四进的深宅大院,穿过偌大的过厅,后面尚有一方天地。
寸草不生的天井里,一把快要散架的藤制摇椅正自摆头摆脑,摇曳不止,时而轻柔徐缓,时而疯狂激烈,不时发出一串串令人不快的“咿呀”声。
摇椅上蛰卧着一人,塌腰驼背,东倒西歪,坐姿要多随性有多随性。
『在让人失望这件事上,你果然从不让人失望,几分钟前还嚷嚷着自己有多恨那个女人,摆出一副厌倦红尘的绝情模样,谁知转眼间就春心泛滥,旧情复燃了……』
阿牙凝视着对方的背影,没有接口。
摇椅上的人显然不打算就此放过他。
『可怜的家伙!世界上的女人千千万,偏偏爱上了一个没有心的女人,你爱她,她却不爱你!哦抱歉,她应该是爱你的,但不是你想要的那种爱,毕竟不管怎么说……你只是一条养不熟,喂不饱的流浪狗而已。』
『彼此彼此。』阿牙反击道。
『此言差矣,同为无家可归的流浪狗,你完全不配与我相提并论!我比你会投胎,生来便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要风得风,要雨得雨,随便动动手指头,就能点石成金,颠倒乾坤,而你……不过是条自以为是,只会胡乱咬人的疯狗罢了。』
『呵,疯狗再可恨,总也好过吃人不吐骨头的恶狗。』
『如果我恨透了一个人,通常会用枪指着他的脑袋,或者雇几个刺客,对他展开无穷无尽的追杀,不达目的决不罢休,但是绝不会牵扯到别人,把气撒在他的女人身上,哦抱歉,严格意义上讲,她其实不能算是那家伙的女人……』
摇椅上的人搔了搔后脑勺,形虽似而神非,与张谦的样子颇有几分相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