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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一章 肉与食客(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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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所喜爱的肉的美味,绝大部分来自于熟制时的调味和美拉德反应。

狮子能品尝到的则是剩下的原汁原味,还不得不点缀有浓浓的血腥味以及各种虫豸。

黄谦可以恫吓各色食肉动物,但对于虫豸却是无可奈何,不过在没彻底开吃之前,长颈鹿的皮毛阻挡了虫子们的入侵,短时间内只有黄谦咬杀长颈鹿的破口处,以及口鼻肛门等天生的孔洞,有大量虫豸汇集。

但吃的时候,虫子们的奋不顾身实在是一件倒胃口的事。

如今的黄谦已经可以习惯血腥味,并且逐渐能够仔细品味生肉大打折扣的纯粹味道,甚至从容地咀嚼天赐的高蛋白,还能偶尔享受一下生龙活虎的独特口感,就像是在吃跳跳糖一般,高蛋白们很多时候更加活泼好动。

抛开多余的点缀,生肉的味道虽然不曾得到激发,但细细品味之下,还是能感觉到同宗同源的醇厚鲜香。

在刚刚穿越而来时,习惯了人类味觉的黄谦只能笼统的将其视为糟糕的一团,而在如今习惯了这些平淡后,他终于能察觉到生肉中的独特味道。

水牛和羚羊包括角马斑马他们的血肉总体都掺杂着淡淡的芳草香,越是靠近胃和食道部分的肉质这种味道越是浓厚。

但除了不会去吃的胃袋闻着都比环境中的草味刺鼻以外,生肉中掺杂的青草味都不会喧宾夺主,与肉的味道恰到好处的融合,仿佛天然的葱姜,让肉的腥味不再那般凌厉。

特别是水牛的肉本身就中正平和,绵厚悠长,口感相对又极其水润,黄谦总是喜欢在口中稍微含住一会儿,血腥味散尽后,总有种汤鲜味美回忆在唇齿间环绕。

羚羊的膻味更大,不是芳草可以轻易平和的,是所有肉里味道最为显著的,可其肉质却最是嫩滑,对比之下有种奇妙的遗憾感,吃了还想吃。

斑马和角马的肉质则更有韧性,更紧实,腹肉能和水牛羚羊的腿肉一比,而他们的腿肉更是全是筋,一口咬下甚是弹牙,此外肉的味道更是稍有酸味,斑马比之角马更甚,不过吃得多了则稍有回苦,各有千秋。

另外,最近黄谦野兔吃得较多,味道暂且不谈,因为实在是有些千奇百变,而究其原因,自然是因为与之前种种相比“野兔虽小,五脏俱全”。

大型猎物找好位置一口咬下全是肉,野兔吃的时候,总是没两下嘴里就多些奇怪的零碎,就像是鱼刺,鸡叉骨,果核这类黄谦因麻烦而不喜的食物一般。

胃中的草味很刺激,脑子是涩涩的,胆极苦,肝没什么味但口感很腻感觉怪怪的,屎不值一提,记得漱口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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