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长夜(十七)(1 / 4)
对媚歌来说,魇虫的培育,除了对风水的要求,还有一点,就是用来养蛊的尸体。
虽然舅舅卡夫卡是一个西方白人,但他对中国的奇门遁甲,分金定穴,苗疆蛊术,都有一定研究。当初,她母亲之所以会和身为中国人的父亲认识,也是出于舅舅的介绍。
据说,年轻的时候,父亲曾经和舅舅一起去盗过墓。而舅舅或许就是在古墓中,搜寻到了用来可以培养魇虫养蛊的尸身。而最早魇虫的幼虫,就是在古墓中发现的。
“你的意思是,中国古人也曾经用魇虫来守卫墓穴,防盗墓贼?”
戴临越听越离谱,这确定不是她看了《鬼吹灯》和《盗墓笔记》编出来的?你咋不说张起灵也是灵异医生咧?你咋不说你爸是胡八一,你妈是雪莉杨呢?
“我先问一句……你舅舅不是一个胖子吧?”
“不是……为什么这么问?”
“没什么,你继续说。”
魇虫这种咒物,对戴临来说,也算是相当匪夷所思了。按理来说,444号医院的咒物科,总体水平应该比666要厉害许多才是。
但从现在的情况来看,似乎不是这么简单。
“但是你的魇虫,对门外的……那东西,似乎不起作用?你刚才说,魇虫的能力在于噬鬼,对吧?”
戴临对媚歌能否帮得上自己,可以说是充满怀疑。
而且,魇虫噬鬼的说法,戴临也难以相信。
他在444号医院学习了也那么久,一个基础知识已经可以确信:鬼本身就属于诅咒的一部分,是纯粹的唯心存在,诅咒不灭,鬼魂不消。
但噬鬼……
“鬼魂作为诅咒本身……你说的噬鬼,我有些难以想象。”
戴临已经渐渐安心下来,虽然敲门声依旧,但很明显门外那东西,一时半会进不来。
看他一副气定神闲的样子,媚歌倒是也不那么紧张了。
“你该知道一件事情。咒物的本质,就是以诅咒,抗衡诅咒。诅咒可以用来咒人,那也同样可以用来咒鬼。我们就是通过这一手段,来勉强制衡鬼魂,治疗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