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千一百八十一章 天韵城的三足鼎立之势(1 / 3)
“三日后,可有兴趣去看看?”虚云天君回道。
“又不是什么龙潭虎穴,更何况有罩着,天下去得,到时候知会一声。”陆随风关闭通讯玉简,露出若有所思之状。
当楚飞虹得知虚云天君邀请陆随风去南域的天凤阁总部时,也是震惊得不轻。
“少主真要去?”楚飞虹问道:"南域离此有数亿万里,又是天凤阁的总部,如果虚云天君心存不轨就麻烦了。"
“除掉我对他并没什么具体的意义,反倒是要彻底的和帝阁撕破脸。更何况,在没有解决天鹰真人之前,更不会轻易动我。”陆随风分析道:“以他的心机,绝不会做这种得不尝失的蠢事。所谓知已知彼,方可百战不殆。有机会去探探天凤阁的深浅,何乐而不为。”
“说得也是!”听陆随风这么一分析,楚飞虹也就放心了。笑着道:“不过我听说东域人喜欢赌石,南域人都喜欢养宠兽,而且十分酷爱斗兽。”
“虚云天君在天凤阁总部的地位应该也不低,他的家族在南域也颇有名气,到时肯定会带少主去参加斗兽,得准备一只利害点的宠兽去。”凌青风提醒道。
“这个简单,府上就有养了一批宠兽,都是准备送往南域交易的,少主可以去挑一只。”楚飞虹说道:"我这就让人送一只过来。"
没多久,一个侍卫就带着一个巨大的铁笼到来,里面关着一只酷似藏獒的宠兽,准确的说是一只变异的藏獒,一身纯金色的毛发,体型要比藏獒大上一倍,看上去似狼非狼,似犬非犬。却是多了一份藏獒所没有的霸气野性,威势赫赫中却带着的王者之气,同时充满了灵性,以及高贵,典雅之范。
难怪南域之人喜欢饮养这种动物,最难得的是藏獒的威风,比其它的兽类更聪明,甚至一生只认一个主,战斗力也十分强悍。
“吼——吼——”陆随风看着那只金毛藏獒,走了过去。那知道刚靠近,那藏獒直接发出警告,一旦被其咬住了,绝不会松口,直到撕咬下来为止。
陆随风只是一笑,血脉之力释放出来,一股龙息的威压弥漫开来,顿时令其浑身颤抖的直接臣服。犬类其实是最忠实的动物,常言道,狗不嫌家贫,无论富贵还是穷,都会跟着自己主人,所以才会被人类当作宠兽。
“这是金獒,是最顶级的皇族血脉。”楚飞虹道:“战斗力比起来狮虎来也不差。他最喜欢的食物是凶兽肉,得多准备些。”
三日后,陆随风带着八龙卫跟随虚云天君前往南域。数亿万里的距离,就算乘坐最顶级的飞艇也要化上五十年才能到达。所以,沿途都设有传送阵,尽管如此,都经过十来次的反复传送,十日之后才到达南域的天凤阁总部。
天韵城,天凤阁的总部就设在这里,其规模与天元城相当,只是建筑风格回异,少了几分厚重和宏大气势,多了几典雅古扑的意韵,随处可见小桥,流水,人家的景致,令人流连忘返。
龙辇在虚空中飞行着,沿途的山川河流尤为灵秀,十分养眼。?
陆随风仍是一袭青衫,在一辆龙辇内躺着,头直接枕在金毛藏獒身上,拍了拍它的头道:“给你家主人我争争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