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不一样的报价(1 / 3)
周二,苏晓曼来公司的第一件事,便是“查同”,她已经决定按照林萧然的方式处理,先将类似转苷酶的专利找出几份,随后挑出其中可利用内容,准备借此与陈宏兵“扯皮”!
这种方式的最大好处,就是对方明知你在有意拖延,也只得捏着鼻子进行核实。
陈宏兵是行政人员,不具备专利核实能力,他只能向齐朋求助,核实需要一定的过程,必须查阅相关资料,对其中的疑点一一解答,只需要一个回合就可以轻松消耗三、四天时间,几个回合下来拖延两个星期并不困难!
苏晓曼的动作相当迅速,不大功夫就有了收获,若说它们与阿玛鲁公司的专利一定雷同,倒也未必,但只要可以达到拖延的目的即可,何必那么认真?
只是她万万没有想到,整整等了一天,居然没有见到陈宏兵上门,不禁心中存疑,难道他被什么事情给缠住了,抽不出身?
陈宏兵并没被事情缠住,而是交付通知书本身出了问题,原因是齐朋私下里找到他,厚着脸皮要求撤回签字,不然会很麻烦!
陈宏兵当然不干,吵着说你已经签了字,怎么能说撤就撤呢,如果大家都像你这样,我的工作还要不要做,苏晓曼那边还没沟通利索,你这边又闹幺蛾子,绝对不行!
齐朋看软的不行,态度立即变得强硬,直接搬出自家组长,告诉对方这是组长的意思,如果有不同意见,可以找我们组长理论!
陈宏兵立刻哑口,对方的要求无理吗?相当无理,可是人家组长出马后,他却会变成无理的那个,很滑稽吗?
当然不滑稽,所谓的规则,是给弱者制定的,在绝对的实力面前什么都不是!
陈宏兵只剩下了满脸的苦笑,反应小组的组长郭英喆,绝对不是一个好打交道的人,不仅资格老,还一根筋认死理,他绝对没有信心做通人家的工作,想了想,索性一个电话打给了委托之人,这种事情不是他能掺和的!
也许有人问了,齐朋虽然是项目负责人,他在交付通知书上签字不需要征得组长同意吗?
当然需要,大家每完成一个项目,首先要向组长报备,组长对于项目进展情况一清二楚,但是,组长更关注技术环节,对于其他方面的要求相对宽泛,所以,齐朋不必再次征求组长意见,可以直接签字!
可为什么签字之后,郭组长又要求他撤回呢?
当然因为秦雅,她每天盯着齐朋,一举一动都难逃她的双眼,就在齐朋刚刚签字不久,秦雅就找到了组长,提出齐朋的项目存在知识产权漏洞!
郭英喆是个坚持原则的人,可毕竟工作了二十余年,不再年轻,在处理事情的时候多了几分油滑,少了几分执拗,对于一些不是特别严重的问题不再那么较真,能放就放。
她清楚齐朋项目的知识产权问题吗?当然清楚,但也清楚那个专利即将到期,因此并没有特别计较,两个月就到期的专利,能有什么问题?
想提前交付,就提前交付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