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献王的婚事(1 / 2)
一路往回走到东宫,凌世霄刚好回来,凌世笙便带上贺礼跟着进了寝宫外屋,向大嫂祝贺一番后又抱了抱刚出生的侄女,兄弟二人续了番旧后,见徐家人来了,便告退转而去后宫见母亲。
鲁贵妃见儿子来了很高兴,叫宫女快倒上茶水,拉着儿子坐到自己的旁边,仔细打量过后皱起眉:“怎么瞧你比上次见面的时候又瘦了些,可是生了病?你这孩子都多大个人了还照顾不好自己,难道还跟小时候一样挑食不好好吃饭?”
凌世笙手掌抚上自己双颊微陷的的脸,才发现自己确实是掉了些肉,辩解道:“前些时日天热没什么胃口少吃了些饭,母妃放心,儿臣今天回去就叫厨房加菜,把肉吃回来。”
鲁贵妃欣慰地颔首,幸好儿子是孝顺听话的,自己在这深宫中也算有所依靠,不过还有一件事她放不下心。“笙儿,母妃知道这件事你已经听烦了,别怨母妃啰嗦。你今年也二十三了,不逼你生孩子,但至少也先找个夫人吧?先娶个侧妃也成,不然身边没人照顾你母妃也不放心。你有没有心仪的姑娘?”
该来的总会来,凌世笙早已习惯了:“儿臣若有心仪的姑娘定会第一时间告诉母妃您,儿臣也不想为了成亲而强娶自己不喜欢的女子,这样非常不负责。外头的闲言碎语说的人太多由得他们说就是了,过好自己的生活才是最要紧的。”
鲁贵妃无奈地摇了摇头,突然想起一件事来,眼前一亮:“笙儿,你刚刚去东宫有没有见到太子妃的娘家人?”
凌世笙点点头,答道:“见到了,一大家子人都来了。”
“太子妃有一同母所出的妹妹,徐府嫡小姐,年芳十八待字闺中,长相也是楚楚动人,我与其母有交情,你们要不找个时间见一见?”
刚刚在徐家人的人群里确实看见一个跟大嫂有几分相似的年轻女子,没细看,还是不想强求:“说不定人家有心仪的公子了呢?这事是真的急不得,缘分这件事是天注定的,会来的一定会来……”
凌世笙离开后,鲁贵妃还是把徐家母女叫了过来,并把她的想法说与徐夫人听。
徐夫人听着也觉得不错:“我也为我这闺女的婚事发愁呢,他们三兄妹就她的婚事还没有着落,我这做娘的真是有操不完的心呐。敬蓉,你觉得如何?”
徐敬蓉羞涩地低下了头,顺从地道:“任凭母亲做主。”其实她倾慕凌世笙很久了,只是一直不敢跟家里人说,怕他们笑自己肤浅。京城哪个未婚女子不喜欢他?比自己优秀且长得好看的姑娘多得是,徐敬蓉觉得自己的竞争力实在是太低了,刚刚在东宫擦肩而过时都不敢光明正大地抬起头看他。
两个母亲相视一笑乐了,鲁贵妃已经开始用审视儿媳妇的眼光去看徐敬蓉,越看越满意:“不错不错,敬蓉这丫头越长越水灵,和笙儿很是般配呢,本宫会跟他说说这件事,你们找机会见个面先,其他事以后再说。”
徐夫人迎合道:“对对对,不管成不成先见一面再说,二殿下长相俊美,你也不差,你俩要是成了得羡煞多少旁人。”
凌世笙根本不知道他现在已经被卖了,回到王府走进琴室,翻出平时惯用的七弦琴来练习弹奏他新作的琴谱。
鲁贵妃的优点不多,唯一引以自豪的好琴技加倍地遗传给了凌世笙。凌世笙有着与生俱来的音乐天赋,三岁刚启蒙的年纪就展现了出来:同龄小孩字都还不认识几个,凌世笙就能用琴独立地弹奏出最基础的几首曲子;待到七岁上学堂时,已经可以熟练使用好几种乐器演奏乐谱,再长大些就开始尝试自己作谱。
献王所作的曲子很有自己的个人风格,旋律优美,无论是男子女子都愿意重金求购,成了京城的热门曲目,其余地方也有流传。人长得好看又善音律,凌世笙也渐渐有了“小周郎”的美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