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3不妥(2 / 6)
在土地兼并中,田赋之弊端百出,其大者有飞诡、影射、养号、挂虚、过都、受献,这些都是豪民变相兼并弱小自耕农田产的过渡性手段,久久相沿引为故业。
结果是豪民有田无无粮,而穷民无田有粮,且因为势单力薄,对这种情况无可奈何。
等到县官征税,贫民百计无法输纳,县官为完成规定税收,不得不摊派,天下更受其病。
朝廷对于土地兼并失去控制的时间已经太长,天下耕地垦田的一半已经归于豪民,这不仅令王朝的田赋收入锐减,而且因为摊派税收,还直接殃及其余自耕农的破产危机。
因此,挽救土地兼并引发的财政危机以及国家和社会危机,首先就要搞清楚这些土地的实际归属,如此就必须实施清丈。”
魏广德点点头,导致赋役摊薄不均,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官府制定征税政策时,考虑的都是老鱼鳞黄册。
那上面记载的各户田地,其实早就不知道过手几次,已经变到豪强手中。
按照黄册征税,结果就是那些已经失去土地的破产农民去承担豪强占有土地的赋役。
别觉得不合理,实际上大明的地方官府还真就是这么做的。
只不过到了中后期,因此导致弊端重生,民间不稳,出现大量离乡背井的逃荒百姓,官府才不得不进行一些列调整,对其中一些豪强加税。
可这些人影响力巨大,自然不能按照实际情况,把他们该交的税都收齐,于是只能收到其中一部分,而剩余的税收差额,则摊牌到其他自耕农身上。
这,其实也是士绅豪强所需要的结果。
这样一来,虽然他们还是多交了一点税,可毕竟大头还是进了自己的口袋,缓和和官府的关系。
而那些自耕农,在承担应该承担的部分赋役后,还要摊薄那些豪强手里田地的赋役,自然就加重了他们的负担,很容易就可能因为一些变故破产,进而被迫变卖田地成为雇农。
“我还注意到之前一些地方,因为流民之故,所以把丁税也摊入田赋中,其实也是一个很好的办法。”
忽然,张居正又补充一句道。
“摊丁入亩?”
魏广德下意识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