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9章:得加钱……(求订阅)(3 / 10)
鬼使神差的,陆行在搜索栏里搜索陈易两个字。
很快。
好几篇文章便出来了。
陆行点击了第一篇,孔乙己。
有的叫道,“孔乙己,你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了!”他不回答,对柜里说,“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他们又故意的高声嚷道,“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孔乙己睁大眼睛说,“你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孔乙己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吗?】
“好家伙。”
只是眼睛一扫,陆行却又是被震住了。
不同于之前那篇《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这篇文章更多的是一种描写童年时的乐趣。
而这一篇孔乙己,显然充满了更为讽刺味道。
比如这位孔乙己。
只是刚刚出场,瞬间,他便在陆行脑海里留下了深刻的印像。
特别是他的那句,读书人的事能算偷吗?
这显然有一些迂腐。
又似乎被封建读书那番礼教给束缚了。
继续看下去。
我便考你一考。茴香豆的茴字,怎样写的?孔乙己等了许久,很恳切的说道,“不能写罢?……我教给你,记着!这些字应该记着。将来做掌柜的时候,写账要用。”我暗想我和掌柜的等级还很远呢,而且我们掌柜也从不将茴香豆上账;又好笑,又不耐烦,懒懒的答他道,“谁要你教,不是草头底下一个来回的回字么?”孔乙己显出极高兴的样子,将两个指头的长指甲敲着柜台,点头说,“对呀对呀!……回字有四样写法,你知道么?”我愈不耐烦了,努着嘴走远。孔乙己刚用指甲蘸了酒,想在柜上写字,见我毫不热心,便又叹一口气,显出极惋惜的样子……】
看到这里。
陆行老脸有一些红。
因为当年的陆行,曾经就这么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