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带球跑的男配不掺和(3)(1 / 3)
陆元钧便是程蓓蓓那个奉献了所有的深情男友兼青梅竹马。
说是青梅竹马也算牵强,实际上原主只是小的时候跟程蓓蓓一家做了几年邻居而已。
后来原主的父母做了点成功的小生意,就带原主搬家了。
只是原主跟程蓓蓓的孽缘也不浅,从小学到高中一直都是一个学校的。尽管不同班级,但偶尔见面也是有的。
在原主记忆里,程蓓蓓虽然家庭条件不好,可她学习却很认真努力,而且本人也有天赋,跟他一直是包揽全校前三。
故此,虽然见面不多,原主对程蓓蓓还是很有好感的。
直到临近高考的时候,原主无意间发现父母早已感情破裂,各玩各的,只是因为害怕影响他学习才装作表面恩爱,原主的世界一下子就崩塌了。
当他失魂落魄的走在街上时,看到了因为想要给自己攒大学学费的程蓓蓓而努力工作,才如当头一棒把他从这个状态里拉醒。
程蓓蓓并不知道,因为她的努力感染到了原主,所以原主才能稳住心态考个好成绩。
也是因为这件事,原主一直把程蓓蓓当做自己的女神看待。
只是他没想到,在未来鼓起勇气接近程蓓蓓,做她的朋友之后,他就好像一个傻子般越陷越深,甚至明明已经看出来了程蓓蓓并没有那么好,也没有看上去的那么单纯无辜,却没办法再自我控制远离对方。
而是好似按照数据自行运行的npc,送上程蓓蓓想要的一切。
程蓓蓓真的单纯迷糊吗?
她在学习方面那么有天赋,做事情又怎么可能真的马虎?还屡教不改?否则她当初怎么考上的一本院校?
倘若她真的迷糊,为什么每一次的选择,最终得到的好处都在她身上?
原主的意识已经觉醒,可身体却不受控制。
不仅如此,他还看清了顾知慎也不是个好东西。既然有了心上人,为什么不干脆利落的跟李氏分清楚?提出取消婚约?
而是等着李氏千金主动出手,给别人一个强势刁蛮的印象,他再义正言辞的说教。最后更是联合程蓓蓓把所有人玩弄股掌之间,吞并李氏和原主的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