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七 惭与愧(4 / 4)
温三金不知从哪掏了两个花纹绚丽的瓷杯,把他的枸杞水与我倒上。粗瓷杯看起来不太干净,我也没嫌脏,喝了一口,感觉这枸杞水里冰糖放多了。。
“前明遗物了,”他说,“你高考完后才出土的,那个墓里值钱东西不多,除了这个就一个珐琅彩花瓶,转手就卖了。”
一想到这是墓里的陪葬品我就一阵恶心,将杯子放下了。
“这得判刑吧?”我说。
温三金哈哈大笑,肆意嘲讽我:“骗你的啦!亏你还是文科生,前明哪有珐琅彩?这是我买的,十块钱三个那种,看着还行?”
“十块钱三个也能买到珐琅彩吗?”我说着又把杯子拿了起来,仔细端详。
“肯定不是啦。”他说,“就一普通杯子。”
他一边说着一边从嘴里吐出一块骨头,骨头在青石板上弹了一下,滚到了路边的沟渠里。他用手指撕下鸭脖上的肉,塞进嘴里,咂吧着嘴,又喝一口枸杞水,喝水的响动像是牛饮;吃完这口之后,他用除了双手小拇指之外的八个手指一起将残存一些肉星的鸭脖骨放进嘴边,嘴唇聚成一个圆形,吸吮的响动像是叽喳鸟鸣;吸吮半天,他又将整个骨头塞进嘴里,也不知是嚼是舔。过了一会,他深吸气,“啵”地一下把这个骨头也吐到了之前的地方,似乎比之前的还远,这样这一块也算吃完了。当他吃完第三个并把第三个也吐出去之后,我突然意识到他就是想试试自己到底能吐的多远,我不由得为他的恶趣味感到好笑。
实际上温三金吃一个鸭脖并没有像上述的那么累赘,一切动作行云流水毫不拖沓,只是一会之间,咂嘴声饮水声吸吮声一起迸发,最后就是宣告剧终的喷吐声,再之后就是翻动塑料袋的嘈乱,下一块鸭脖已经进入他的嘴中了。
除了鸭脖之外我还买了其他卤味,但温三金似乎就对鸭脖情有独钟。我在啃一个鸭掌,舌头剥离筋骨总有些费力,吃多了还觉得舌头酸痛,因此也不免咂舌与温三金的水平。温三金又吐出了一块骨头,戴着手套的手在袋子里翻了翻,抱怨:“鸭脖没有了吗?”
我主动说:“我再去买吧。”
“不用不用了,”温三金摘下手套,意犹未尽地咂咂嘴,“这玩意和吸烟一样,不能贪心,吃多了也是罪恶。”
我问他:“为什么你只吃鸭脖?”
温三金喝了一口枸杞水,打了一个很响的嗝,然后开始了述说:“这东西,肉少骨多,有点鸡肋的意味,弃之可惜,但它食之有味;为了这么一点点肉,还得费力去嚼,这中间就有个值与不值的问题。有的人喜欢吃腿吃翅膀,因为肉多方便;我就不爱那玩意,吃了就有饱腹感,太容易满足了。食肉的乐趣在于吃饱吗?非也!吃饱是饥民的要求。食肉的乐趣在于食肉本身,体验那种筋膜撕裂肯綮分离的感觉,所谓饱食无味也。吃肉的时候慢慢啃食、撕扯,食肉的乐趣就在其中。”
我觉得有些好笑,调侃道:“坏了,装起来了。”
温三金摆手:“这哪里装了?你说为什么我们把粮食作为主食而不是以肉类为主食?肉类就是满足欲望的,但是欲望多了也不好,满足欲望的过程该是个逐步体验的过程,是一个与欲望拉扯的过程,你得懂得在这个过程中享受,而不是一味地想着满足——你懂我的意思吗?满足了之后就不会再想得到,任何欲望都是这样。”
我摇头表示不懂,又问他:“你哪来的这些理论呢?”
温三金笑了:“嗐!这哪有什么理论,胡诌罢了。”
在我看来吃就是吃了,吃的开心就好没这么多门道,也许这就是差距所在——这就是他能够一本正经地给人算命瞎扯而我只能听他扯的缘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