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新局新制新气象,官8商2定利润(1 / 3)
但到了后来,尤其随着大明帝国建国东南亚海岛之后,这商人的地位已有显著提高。
毕竟,现今的大明帝国,是要靠海上贸易生存的,一味鼓励农耕,并不符合其国家发展要求。
像织造局,原大明所设之织造局,看似是官商结合的利益共同体,实则本是朝廷、江浙地区官员以及代表皇帝的宫中掌事太监等无数人敛财的一块遮羞布罢了。
原明有极其严苛的官员低薪制度,在这种制度下,明朝官员很少不贪污,商人与官府搭伙做生意,这些朝廷官员,既需要倚赖商人在具体生意中的产出贡献,又摆脱不了他们对商人阶级利益榨取的贪欲。
这种类似与虎谋皮的共生方式,对于商人来讲,不仅危险,而且被社会看作理所当然,无一人敢出言反驳。
纵你腰缠万贯,纵你名下资产繁巨,但只要是沾了官商这两个字,那你的钱也就不再是你自己的了,年景好时,相安无事,可但凡遇上灾年,那么你的存在,于朝廷来看,就像一块摆在嘴边上的肥肉,很难忍住不对其下手捞好处。
到时,你想退出,那怎么还可能给你留退路呢?
一切不过是为他人做嫁衣罢了!
除了这“官商合办”,其实在我们的历史上,还有一个同类词,“官督商办”。
其实这两种,在性质上,属于换汤不换药。
官督商办,打个比方,国中要兴办工业,摊子铺开了,但国库拿不出多少银子,这个时候怎么办?
就要找民间商人筹款,说白了就是要银子。
商人出钱,却在所办实业上没什么管理权力,虽字面上理解官督商办,好像是一种“商人负责经营,朝廷负责监督管理”的模式,但实际做下来,却变成了商人只出资,朝廷委派官员来管理的乱象。
官商合办,感觉比之好一点,最起码商人在其中多少能有着一些经营的自主权,但具体操作下来,也是难免会变成朝廷随意安插各种总办,会办,帮办,提调等官僚。
这些人不仅不懂经营,而且往往贪污挥霍,渐渐地,一个好的企业,就变成了官僚的衙门,怎能不败?
民间商人最后又成了什么?出钱,没管理权,背锅有份,赚钱无门。
综上所述,正因我们自大明直至清晚期,在官商关系中,一直不注重游戏规则,所以,便就使得本来挺好一件事儿,做出来就面目全非,不仅未能推动原本商业的发展,反而作用反噬,阻碍了民间商业的进步。
正如此!正因前车之鉴过于明显,宋程万此时此刻,听得朱天宇讲出官商合办四个字时,才如遇雷击,自知万劫不复!
良久,朱天宇顿在那里,似有意等待宋程万的回复,但这等事,宋程万一时噤若寒蝉,他不甘自己一生打拼,到头来老了老了,竟遭此劫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