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乌合之众(四)(1 / 3)
二十天后
大暑
“鸿雁于飞,肃肃其羽。之子于征,劬劳于野。爰及矜人,哀此鳏寡。鸿雁于飞,集于中泽。之子于垣,百堵皆作。虽则劬劳,其究安宅?鸿雁于飞,哀鸣嗷嗷。维此哲人,谓我劬劳。维彼愚人,谓我宣骄。”
玉衡农垦区的一间农奴破屋内,农奴赵俊正拿着一本用珍贵布帛做成的絮纸书籍,对众人讲授《诗经鸿雁篇》,这本书是他的大哥偷偷珍藏的,现在到了他手中。
众人听得津津有味,赵俊的媳妇也枕着小脑袋听得很认真。
这是一首歌颂劳动者、痛斥食肉者的诗,非常符合赵俊现在的心境,而当赵俊将这首诗的内容详细讲解后,在场的其他农奴无不感同身受纷纷落泪。
他们从来没有接触过文化知识,也没有人愿意教授他们文化知识,今天是难得的农闲日,大家好不容易有空坐下来休息,于是便来到赵俊居所学习诗经。
“夫君,为什么这首诗这么真实,仿佛诗经里的内容就呈现在眼前。”赵俊的媳妇,那个可爱的农奴少女不知不觉中流出眼泪。
“因为,我们现在就活在这篇诗经中。”赵俊长叹一声,抚摸着妻子的小脑袋。
这是他大哥的女儿,但是很久以前,大概是两三年前,大哥因为参加天璇农奴闹事,被王家重骑屠戮,留下这么一个女儿无依无靠,于是便成了他的新婚妻子。
就在此时,门外响起脚步声。
砰!
并不结实的屋门被踹开,几个奴仆在一个农奴的带领下进入屋内。
“主人,就是他们,窝藏书籍,聚众学习,蛊惑农奴。”说话的正是不久前,举报赵俊偷懒的那个举报者。
奴仆们径直走来,看着正拿着《诗经》给众农奴讲授诗经的赵俊,对其冷漠道:“把书交出来!”
赵俊不想交,缓缓后退几步,可是在看到奴仆开始挥舞鞭子时,又咬咬牙,不得不交出《诗经》
奴仆随便翻阅着《诗经》,但不识字,于是又将《诗经》合上,对着赵俊冷笑道:“呵呵,小子,王家庄早有规定,农奴、佃农、庶民等不得擅自收藏书籍,不得擅自学习文字,更不得聚众讨论,你不知道?”
“我只是给他们讲一下寓言故事,不是在学习文化。”赵俊还想狡辩。
“还敢顶嘴!”奴仆冷哼,一鞭子抽向赵俊。
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