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典韦(2 / 3)
一身斑驳皮,四爪攀山林,眉心有王字,兽中称山君。
山君者,虎也。华十二看的没错,那汉子肩上正是一只老虎,又称大虫是也。
此时人类对大自然开拓不足,人类足迹囿于平原之中,山林之间难以涉足,所以种种猛兽层出不穷,且不说华十二那日碰巧撞见的野猪一家,就说他平日在巫来山休息时,就能常闻虎豹之声遥遥传来。
也亏得巫来山矮,养不住多少中小型野兽,不然华十二必须先要与猛兽们争夺生存领地。
巴白虽是一身铁骨,可他不是,更可怜的是,早期他积累不足,手中何来今日这般多的道具。要是真与野兽争锋,巴白固然无碍,但他可能就不堪狼狈之景了。
只他不傻,要真遇到上述情景,定然抛了山林,来住野原。
当时他一心避世,希图索居,妄想以此来逃避穿越的悲惨现实,得到‘命运玩弄计划’至今,他何尝玩弄过他人的命运,只有他一心的命运被计划给玩弄。
汉子渐渐走进了,喘着粗气,一路上肩上的重物使他负担不清,也是他肚子上有膘,不然哪能支撑的住。
他抬头看了一眼路,随后就被华十二的怪异所吸引注意,然后他恍然间似乎明白了什么,急忙跑来,卸下肩上死虎,对着华十二一揖在地:“已吾人典韦拜见先生!
不想在此路上就撞见先生,典韦失礼之处,还请先生见谅。”
典韦有什么失礼的地方,华十二可不明白,但他的名字就叫华十二惊讶的一挑眉头:典韦!三国时使一双短戟,号称马下战第一人的魏国大将——典韦。
他早期看三国网文里,典韦因武功彪炳是主角必不可少收的一员猛将,今日一见,倒也真不愧其名。
虎背熊腰,一双手臂全然如撑天之柱,果然不愧臂力过人的史载。
演义上道他能驱虎过涧,但今日华十二却没想到,他竟成了武松,打死了一条老虎。典韦虽然未道此虎是他打死,但华十二没有怀疑这个猜想。
华十二道:“不敢不敢。我山野之人,不懂礼,你不要太过拘泥,反使你我都不自在。”
当年春秋战国时期,楚国一句‘我蛮夷也’,避过了其他国家对他道德上的指责。今朝华十二就化用其言,给自己加上标签,以免日后许多失礼之处,遭人谴责。
典韦则回道:“先生是超凡脱俗,我乃凡人,自然不可失礼。先生,典韦觍颜,这头虎权做谢礼,以谢先生救我已吾百姓,活万千生命的壮举。”
“这是我应该做的。”华十二道:“典韦,你是从典衣那里知道的我的消息吗?”
典韦确认:“先生果不愧为天人,我正是从衣那里知道的先生消息。”
天人,天上人也,或是巫的别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