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长枫的逆袭(2 / 4)
什么叫快诗手,就是写诗速度快。
这也是为什么一群权贵子弟愿意带他出千玩闹的原因所在。
钱,他们都有,就缺少点文化来点缀他们的脸面。长枫会写诗,而且写的快,必要时,能让他来当抢手。
而且这次题目终南望余雪,看着很高大上,其实说白了就是让大家来咏雪罢了。
这种诗,前人写的太多,现在的人,很难推陈出新!
长枫之前也写过,于是很快就从以前写过的一句诗中挑选出一首最棒的诗文来。
一蹴而就,一气呵成。
写完后,盛长枫长舒一口气,随后看了看自己的策论,确定没有问题后,赶忙起身,对着一旁监考的小吏说了一句自认为最潇洒的话来。
“我要交卷!”
说完,十分傲气冲霄的用鼻孔看向那小吏。
小吏听到这话,有些迟疑。他不是新吏,见过世面,知道上一个这样交卷的叫杨无端,也明白他的下场。
虽然没能当官,但从此之后,汴京各大高档会所中都有他的传说,像什么一夜七次,嫖娼不用钱,随便玩等等。
虽然这样听着就羡慕,但终究不是官啊!
这小吏见盛长枫像是有真才实学的样子,而且长的也不错,估计是世家公子,权贵人家,就想买个好给他。
于是就好言提醒说:“小郎君,时间尚早,要不再改改?”
“哼~一字不改!”
这话说出口,长枫终于感受到了当初在马会上长梧的快乐。
“果然,这话说出口,真的很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