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八十一章 蒙斯克男爵(1 / 2)
蒙斯克男爵,按照人类的分类法,是一只恐爪龙,跟作为王族的迅猛龙是亲戚,长得比迅猛龙高大,但数量弗如远甚。
论单体能力,又不如那些伯爵级别的大型肉食恐龙,所以只能排在男爵,但也正因为他这个人畜无害的爵位,才让他这一支在焦土沼泽活到了今天。
他的祖先,是千年帝国派到西牛贺洲争夺资源的恐龙男爵,在大厦将倾的时候躲到了焦土沼泽附近的旱地里,把这份能力和血脉传承了下去。
后来联合帝国逼得紧,就躲到了这鸟不拉屎的焦土沼泽里,恐爪龙一族的天赋技能“惊骇爪击”还算强力,几百个恐爪龙家庭带着附庸族算是在这个地方活了下来。
蒙斯克男爵现在有五十人的亲卫,都是恐爪龙一族的小伙子,虽然觉醒天赋技能的不多,但好歹平均等级能达到两级,比焦土沼泽里大量的野兽要强。
这支恐爪龙男爵的附庸族原本是北俱芦洲的巨魔,还有萨满和巫医的传承,但到了焦土沼泽之后,巨魔惊人的再生能力和繁殖能力起了反作用,眼看就要噬主,那一代的恐爪龙男爵当机立断,干掉了所有的萨满和巫医,总算是稳定了巨魔的奴隶地位。
如今,蒙斯克男爵俨然是焦土沼泽里声势最显赫的势力,有上百同族,上千奴隶——其实可以有更多的,但是焦土沼泽养活不起。
那个五级魔鬼鬼鬼祟祟得待在城堡里不知道干什么,而新来的精灵部落不敢轻举妄动,蒙斯克男爵的生活很是惬意。
但他没想到,精灵部落不轻举妄动不是不敢,而是不熟悉,等到熟悉了蒙斯克男爵的底细,精灵们的突袭来得是那么快。
蒙斯克男爵的上千奴隶在一照面就倒了大半,这群精灵突破了他们祖先留在基因里的束缚,用起了火攻,在焦土沼泽这种气候,火烧起来就很难止住。
而好死不死的,巨魔们虽然再生能力强,但火焰和强酸都能够对他们的肉体造成极大的伤害,在精灵们的三发火箭之下,苦苦维持的巨魔奴隶一下就报销了大半。
如果不是恐爪龙同族的战士战斗力还算强,只怕蒙斯克男爵今天就要死在这了!
蒙斯克男爵已经投入到了浴血奋战当中,“惊骇爪击”的效果是给对手一个心灵冲击,让他们恐慌不已,心性差的会被吓的动弹不得,自然是任人宰割。
而蒙斯克作为男爵,已经把惊骇爪击变成了一个群体技能,加上敏捷的动作和巨大的力量,被他盯上的精灵一死就是一片——这样,才勉强维持住了局势。
所实在话,这伙精灵刚迁徙过来的时候,蒙斯克男爵虽然戒备,也没放在心上。
他们虽然有将近三千人,是蒙斯克麾下人口的一倍,但其中一个四级强者也没有,最强的是个三级祭祀,而且只有一个,如果真打起来,蒙斯克带队一冲就都杀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