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六章 婺州(1 / 3)
马德音穿着绸袍,坐着两匹瘦马拉着的马车,缓缓进入了婺州城。
赶车的是老饕的童仆,为了说服这一家高手加入到干掉婺州刺史的行列中,马德音可是费了不少钱财。
身上的锦衣和路引是吕端送来的,让他改易一下服色,打消了他进城的障碍。
吕端、寇准在宋真宗一朝,都是至关重要的人物。一个挫败宫变,保扶真宗上位;一个说服真宗御驾亲征,带来了维持几十年和平的《檀渊之盟》。
哪怕在时间线错乱的这个世界,这两个人的才干还是引人注目,如锥处囊中,脱颖而出。吕端上任不到两年,就从知州和节度使手中抠出了不少权柄,其中就包括城中的捕快巡检,还买通了节度使手下一部分士卒,让石巨人和老饕得以在夜里入城。
本来,石巨人是不用过去的,他那点战斗力对付野兽游侠还成,对付军队就是白给。但是马德音答应了人家,给他复仇的机会,就要做到。
当然,石巨人是藏在大车里过去的。
“一个聚敛魂魄的方士,五百亲兵,城外的四千五百步兵,还有被派出去的四百马军,这是这个婺州节度使的所有力量。”
马德音进了城,到了吕端的宅邸,听他介绍这个节度使的底细。
“他本人的实力,跟朝中大部分武臣差不多。不过,这婺州城里一直有些风闻。”吕端侃侃而谈,把他对婺州城的掌控力体现的淋漓尽致,比那个畏首畏尾的王知州不知强了多少。
“什么风闻?”
“这婺州城北,有一郭北县,是婺州的附县。”
“三生不幸,知县附郭?”马德音已经知道吕端要说什么了,也想到了这个世界是什么世界——有邪神搅局的聊斋世界。婺州,放在后世,就是金华,产火腿的地方。
不过有个人物,比金华火腿更出名,那就是搞鬼的宁采臣。按蒲松龄的说法,宁采臣应当是明人,不过这个世界时间线崩坏,吕端就是说出兰若寺也在意料之中。
“便是如此!”吕端说道,“他官做的苦,王知州又为人清正,便只好来投奔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