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到(1 / 3)
正义也许会迟到,但从不会缺席。
这话很有意思,我也是昨天又在网上刷资讯时的评论区看到的,一位网友发的,很义正言辞的样子,点赞量也很高。
而且我估计不少人大学期间甚至还打过这个辩论赛,即——迟到的正义能不能算正义。
正反方应该都是能找到不少论点支持自己的观点的,因此好像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说,都行。
根据立场的不同,你既可以认为它是,也可以认为它不是。
我不争辩什么,也不给它下什么定义,只从这句话出发,发散并探究一些东西。
…………
首先,正义会不会迟到的问题。
毫无疑问,正义一定会迟到。
因为涉及到公平正义的事,但凡你想用一套道德或法律规则去对它进行判定的话,就必定要等待一个判定的过程。
就好比一个杀人犯,他杀死了某人,而这人余下的活着的亲人,会如何呢?
如果他选择走法律程序,那或许一段时间后,开庭,这杀人犯被判处死刑,并且再又经过一段时间后,被执行死刑。
那这中间的这几个月或者多少时间,其实就是被害者出于对法律或社会公德的相信而做出的等待,是正义的时效了。
但犯人被执行死刑的这个时候吧,距离他亲人出事也过去许久了吧?正义是否迟到了?
而这算不算迟到,得看你怎么定义的了。
如果说正义就是朴素的,他杀了某人的亲人,那这受害者就当场杀死犯人,以报大仇。
这也是大多数如你我一般普通人的想法,以牙还牙嘛。甚至当年有些拐卖儿童的人贩子,就是这么被活活打死在村里的,这就是一种形式的正义。
但这种正义,最起码是只能在比较古早的社会形态中才能实现,放到后面的社会中就不行了。
所以,若是还秉持直接报复当场裁决的正义观的话,那无论如何正义都会迟到。
因为这种情况下,但凡不是当场报复回去的,那都是迟到了,不算做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