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丫头(1 / 8)
这句话是将了郑山的军,他思量片刻,不得不做出妥协,继续领着任天奇往家走。
他是怎么也想不到,从十八岁入职到现在,八年时间里,他一直是勤勤恳恳,不曾休息过一天。
今天因为老娘,第一次请假,就赶上新队长上任,只怕是因此会给对方留下不好的印象。
不要看这家伙现在嘴上说的好听,说什么如果一切属实,就会考虑借钱给自己!
听听,人家说的是“考虑”,也没说一定要借啊!
实际上,他也不相信对方会借给自己钱,前几天,他又不是没跟阮队长,和两个副队借过钱。
结果呢?他们这些人说了一堆的废话,愣是一个子,也没借给他!
还不如其他的什长队员,知道郑母的事情后,还给凑了一两银子。
虽然说大几十个人,一共才凑了一两银子,但是郑山知道,兄弟们都已经尽力了,毕竟大伙们也不富裕啊!
那为啥还要往家领,不过是想让齐队去看看生病的母亲,念在老母亲的面子上,心生怜悯,放他一马,不再追究打劫一事!
这也是为啥冒着妹子被抢的风险,还要带队长回家的原因,都因如今是人为刀俎,我为鱼肉。
一个不高兴,队长马上报官抓他,然后,还怕找不到他家。
只怕在有心人的劝阻下,他妹子晚上就会去队长家,还得求队长放过他,那最后还不是差事没了,妹子也没了,母亲再有个闪失,他也不活了!
所以说不是他想卑躬屈膝,只是生活所迫,现在软肋拿在别人手里,想怎么摆置他,他都得听之任之!
实际上,就算是没有这打劫的把柄,有权有势的人,照样能把他郑山搓扁揉圆,啥叫栽赃陷害懂不懂?
郑山一路上净在胡思乱想,一会想的是齐队不但不再追究,还借钱给他。
转眼又被他给否了,看看齐队身上的锦衣,英俊的面容,以及滴水不漏的话语,绝对是个吃人不吐骨头的家伙!
一会又想,齐队不肯自己,自己就接着家里熟悉的环境,以命搏命,想来以他的金贵,肯定会惜命,如此就能把他打晕,那到底杀不杀呢?这是个难题啊?
任天奇哪里知道,在郑山的心里,他一会是救苦救难的菩萨,一会又变成阶下囚。
对周围的环境,他倒是挺喜欢的,看着眼前狭窄的巷道,两边低矮的房屋,那简易的柴门,还有穿着带补丁衣服的村民,觉得自己仿佛忽然置身于村镇之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