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四章 见龙在田(1 / 5)
李暹身体长大,坐在马上,竟比赵云还高半个头,其臂长惊人,连带的拿的长矛,也比寻常马上兵器长了数尺。
他穿了一副极为精良的盔甲,纵马前突,直往赵云本阵而来,打定主意要将赵云挑于马下!
赵云眼见李暹冲来,把枪一抖,纵马迎上前去,李暹见赵云冲来,大喝一声,手中铁矛连敲带挑,向赵云当头砸来。
赵云枪尖上挑,堪堪格住对方矛头,兵器相交,赵云长枪顿时往下一沉。
他微一皱眉,对方矛当棒用,并不是乱来,而是依仗力气大,将赵云长枪来势封住,打的和赵云比拼力气的主意。
这李暹的武功,比前日自己杀死的胡封,还要高一些!
两人枪矛瞬间交击十几招,李暹见奈何不了赵云,趁机拨转马头,离开十几丈,对着赵云再度冲来!
赵云见其来势汹汹,而且将铁矛顶在身前,前掌握住矛杆后部,后掌顶住矛杆末端,竟然是用了颇为少见的突击姿态!
李暹是典型的凉州军将,在马背上长大,对于骑兵突击极有心得,他以这样的姿态突击,赵云身前一丈方圆都在他的笼罩之中,避无可避!
而且他自恃穿的盔甲厚重,就是和对方同时刺中,也能凭借自己的力气和重量,将对方先一步刺落马下!
赵云见了,缓缓放平长枪,也对着李暹冲了过去!
李暹见了,心中冷笑,对面长枪比自己短,这是想要躲过自己长矛,再行反击?
做梦!
他大吼一声,纵马挺矛,急冲过去!
李暹却没有发现,赵云右脚在马鞍下面一勾,一支藏在马鞍下面的铁制马镫滑落下来。
彼时汉末,已经出现了马镫,但大都是皮制或者木制的单边马镫,主要是为了上马之用。
骑兵冲锋,往往是一脚踩在马镫上,另外身体靠住高桥马鞍,来抵消冲击力。
如今李暹就是如此,他脚踏皮马镫,一手把住马鞍,一手携着长矛,连人带马,声势惊人,誓要将赵云刺于马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