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2小罪不可小惩(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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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当一个人,拼劲全力都不能养活自己和家人的时候,他们又怎么会对国家存在感情呢?
甚至他们心里会巴不得这个国家早点完犊子。
朱由检改革的时候,土地越多,交税越多,也是为了避免土地垄断。
权势越高,家产越巨,处罚的越重,也是为了追击一个法律的相对公平。
毕竟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无论法律多么完善,最终的案件还是由人判决的。
除了年轻气盛的人,缺少社会毒打的人当上了法官,可能会做的同罪同罚之外。
那些被社会毒打过的,肯定会有自己的小九九。
哪怕在怎么公正廉洁,也难免会下意识的袒护有权有势之人。
而且有权有势之人,有的是办法降低自己的处罚。
天下本就没有绝对的公平。
有的人生下来就衣食无忧,有的人刚会走就得考虑怎么填饱肚子。
有的人家产万贯。有的人拼劲全力,努力一生,才是别人的起点。
世道本就不公,如果律法在不公的话,谁还会对朝廷,对国家有信心。
朱由检在曲阜地区推行法制,就相当于在儒家的大本营安插了一颗旗帜。
律法无情,人有情。
只有真正无情的法律,才是有情的法律。
无情的法律看似无情,但是确能有效的断绝背景,关系,银子对判决的影响。
不然你们以为,那些掌权的人真的是道德模范,人间大爱。
在一个所谓的酌情从轻判决罪人的背后,是无数的背景,关系,银子和法律的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