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67章特殊“交易”(2 / 4)
但前提是:未来99年,这些企业和工厂,无论是国营还是私营,但凡想要出口商品,其物流渠道都要跟湄港合作。
如此一来,湄港把整个东南亚地区所有的出口物流订单,全部揽下了。
当这个消息宣布的时候,几乎全世界大多数的经济学家都不是很看好。
毕竟东南亚各国的工业及轻工业太落后,无论是生产成本和商品质量,都远远不如发达国家。
若说从发达国家“进口”到东南亚,倒是一笔不错的买卖,市场需求也很大。但要是想把东南亚的东西卖向发达国家……
谁要啊?
从理论上说,湄港这笔生意和谈判,不划算。
于欣的三项条约,最多的就是关于美國的。
准确的说,是发给美方的“谈判”。
针对于几个月前美國经济制裁湄港一事,于欣首先提出了主动修复湄港与美之间的关系,并假设了一个交易前景。
作为前提,湄港会摒弃前嫌,恢复美金在湄港内部的正常流通。
其次,湄港会继续采购美盟旗下企业的物资和商品,用于湄港内部的发展和建设,以及各种货物的自由流通,撤销对美资的各项限制及屏障。
如此做的要求,是美方撤销对湄港的经济制裁,并且把欧美出口至东南亚,至华,以及阿拉伯周边诸多国家的海运物流业务交给湄港。
说白了,就是湄港不仅要做东南亚的出口生意,也要做外面对“里面”的进口生意。
当然,这个生意只是指物流,而且仅仅是海运物流。
天上飞的和地上跑的,跟湄港没关系。
但是只要涉及到海里“游”的,只要是跟运输有关,那就必须要交给湄港。
不然,湄港就锁你脖。
至于怎么锁,就要提到湄港与华和东盟双方的协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