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七章 红毛鬼魂(3 / 3)
王启明顿时有些郁闷,魑魅魍魉他倒是不怕,但是感觉眼前的鬼东西实在是将自己给恶心到了,看着就有些反胃。
这可真的是要了他的小命,此刻王启明实在是有些忍不住了,他决定要给对方一个教训。
“哈哈,怎么样啊小子,害怕了吧?老老实实的做我手下吧!”
看着对方身上长满着密密麻麻的红色毛发,王启明只感觉到头皮发麻,他现在只想用最快的速度将对方给解决掉。
于是王启明也顾不得浪费了,他本来是准备手持法器攻击的,但是感觉到对手实在是太恶心。
他只得从空冥石内取出了一把符箓,激发之后向对方丢了过去。
那红毛鬼物见到王启明突然撒出来了一大把的符箓,顿时停下了脚步。
趁着对方在疲于应付符箓,王启明也没有傻站着,反而是准备趁他病要他命。
因为手中的五帝铜钱剑实在是太短了,王启明不想和对方接触的太近,直接取出了他从地下通道得到的那根拐杖。
这拐杖异常的坚硬,而且对于法力的传导性非常强,几乎没有什么损耗。
刚刚激发的符箓不多,只有数张火球符而已,虽然只是拖延的这几秒,对于王启明来说就已经足够了。
王启明手中的拐杖陡然爆发出一道火红色的光芒,直接朝着对面的猥琐大叔撞去。
对方被击退的同时,王启明手中再次出现了几张雷电符。
“我就不信了,不能将你给打出来。”
“砰!砰!砰!”
随着一阵金铁交击的声音,王启明的身形勐然窜到对方的身旁,手中的法杖不断击打着中年大叔的胸口。
虽然鬼魂能够附体到人体,但也不是那么的牢固,尤其是在被附身的宿主没有死亡的情况下。
通过一些特殊的手段,还是能够将其逼出来的。
也有着一些民间的传言,说是用柳树枝抽打,可以将鬼魂打出宿主的体内。
又或者使用两支快子夹住被附身之人的手指,只需稍稍有力,便可以将宿主的魂魄给惊醒,那么附身其中的鬼魂也就无处可藏,便只能离开宿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