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李大爷是修士!(1 / 3)
因为打小在首都长大的原因,王启明的口音在县城小学里听起来很是奇怪,于是遭受到了大部分同学的抵制。
很多同学都不愿意和他玩,有些调皮的还会欺负他,但是王启明又是一个很倔的人。他平时比较忍耐,看起来好欺负,但是一旦压抑不住心中的怒火,发起火来连自己都害怕。
于是在一天,有一名叫做周斌的同学,身材比他还矮小瘦弱,但是看在王启明平日里唯唯诺诺,便想要欺负他。
他哪里知道,刚好撞到了王启明的枪口上。压抑很久怒火的王启明便直接与他打了起来,周斌的头都被王启明打破了一个洞,最后两人都被叫了家长。
王启明的父母远在首都,于是爷爷便去将他接回了家,经此一役,王启明说什么也不愿意再去原来的学校上学了。
但是当时计划生育很严格,没法在爷爷家落脚,于是他又被送到了乡下的姥姥家上二年级。
为什么会有“留守儿童”这个词呢?还经常宣扬说要关爱此类学生,确实是有原因的了。
居住在姥姥家的王启明,如同寄人篱下一般,虽然姥姥和姥爷对她都很好,但是那个大家庭里又不是只有他一个小孩。
几个舅舅的孩子当然也在,小孩子之间,也难免会出现一些矛盾。
如果是一次两次看在亲戚的面子上,那些家长或许会教育自己的小孩,但是时间久了,你一个外来户,自然会被其他的表哥表弟们联合抵制。
于是王启明再一次悲剧了,除了姥姥和姥爷,舅舅舅妈嫌弃他,表哥表弟讨厌他。
二年级的暑假,县城里做生意的亲戚将他送上县城直达帝都的卧铺大巴,独自乘坐着大巴历经了十四个小时,王启明才到了父母身边,到家第一件事,他就最后自己不想继续在姥姥家上学的想法。
父母虽然没有揍他,但是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王启明最后还是向父母承诺,回去之后好好读书,到时候考上县城的中学,就不用再寄居在亲戚家了。
重整旗鼓的王启明,回到学校之后,没有再贪玩,也没有讨厌学习,他的成绩一直保持在班级前三。最后,凭借着自己的努力,成为了班级之中为数不多的几个考上县城私立初中的小学生。
这个学校也就是现在王启明就读的精诚中学。
王启明,他一个二年级的小学生,直到小学毕业,他这四年来又是如何度过的呢?
当然是陪伴着他的那一只只中华田园犬,为什么不止一只,因为当时农村偷狗盛行。很多家里养的土狗在夜间,会被狗贩子偷走卖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