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5章 自己抄自己写的书,算犯法吗?(下)(5 / 5)
台上的法官也是微微一愣,有些意想不到。
法官好几十岁的人了,他也算是当了不少年的老法官了。
迄今为止,也接触过不少著作权方面的案子。
可从来没有一个案子,是现在这种情况。
抄袭者和被抄袭者是同一个人。
说明白点,也就是本次案件的证人,代写枪手田所俊哉,是自己抄自己的书……
自己抄自己的书,算犯法吗?
法官一时间也不知道该怎么判断了。
当然,日本法庭实行当事人主义,犯不犯法,首先要看检察官那边的辩论。
“原告,请陈述你的观点。”
法官将目光看向检察官九条玲正。
此时的九条玲正也是额头冒汗,有些不知所措,也没有了之前那种自信。
他怎么也没想到,古美门居然真的有后手。
只能怪他太过自信,没有事先将情况调查仔细。
不过,九条玲正好歹也当了十几年检察官,在检察官界也算是有一定知名度。
他拍了拍自己的脸颊,强迫自己冷静下来,绞尽脑汁想出辩论的对策。
过了一会儿,他抬起脑袋。
“就算两本书都是证人写的,证人是自己抄自己的书,然而按法律规定,也一样不能算是合法!”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