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七章 有关侵害巫师权益的若干司法解释(1 / 3)
在巫师界,有许多涉及**与安全的警戒线是不能随意碰触的。
比如灵魂、比如血液、比如真名。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影子也勉强擦边这条警戒线。
所以,当宥罪猎队的诸位成员听说自家队长的影子被掳走,看到郑清光秃秃的脚下之后,不得不放弃了继续逼问有关苏施君八卦消息的打算,不约而同开始声讨起那个‘不讲究’的实验室。
“他们竟然敢在学校里剥夺你的影子?!”胖子看上去异常震惊——或者也可以说是激动,他手中的羽毛笔仿佛打了鸡血一样,蹦跶的更欢了。
“……他们怎么夺走你影子的?你同意了吗?是不是被欺骗同意的?你现在有没有什么不适感?比如畏光?厌食?疲惫?思维混乱?你下午没去上课就是因为这个缘故吗?”一连串的问题被胖子抛了出来,郑清瞅着那根快被他攥断了的羽毛笔,似乎已经看到了下一期校报上某个耸人听闻的标题——《无良实验室欺诈新生,苏施君议员或涉其中》
虽然如此,但胖子的一系列问题恰恰解了公费生的燃眉之急,他索性含糊答应着,试图将这件事就这么模糊过去。
“老实说,如果他们只是把你影子借走了,其实并不算什么太严重的后果……充其量就是稍稍对光线敏感一点罢了。”迪伦安慰的拍了拍公费生的肩膀,同时炫耀般站在月光最明亮的地方,说道:“看,我也没影子的!”
“不是冒犯…那是因为你基本算半个死人。”张季信在一旁吐槽道:“没听说吸血鬼有影子……”
“我不是吸血鬼!”迪伦似乎有点恼火,一蹬腿,重新蹿到树上,倒挂了下来。
郑清听着两人之间的对话,扯了扯嘴角,不知现在是不是应该露出一个笑脸。
张大长老转过头,看向年轻的公费生,表情变得严肃起来:“虽然我不太清楚,但这绝对是违反校园管理条例的……或许还违反了《巫师法典》!也许我应该飞只纸鹤去问问我哥哥,他跟教授们很熟,还认识在丹哈格工作的学长,他会帮上忙的。”
“《巫师法典》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侵害巫师权益的行为,都属于诈骗……根据1911年4月8日《丹哈格最高巫师法院关于‘侵害巫师权益’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包括灵魂、血脉、真名等为二级以上诅咒类魔法、控制类魔法施展充分条件的特质,都属于巫师权益范畴。”
“从这个司法解释出发,我认为,影子应该也属于这个范畴之内。”萧笑合住笔记本,表情严肃的看向公费生:“这不是一个小问题……不能因为她是巫师界第一美女,你就放任她侵害你的合法权益。”
“我倒想让苏大美女侵害我一下呢。”挂在树枝上的迪伦咕哝了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