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6:互联网+(2 / 3)
之所以突然要搞这个,原因倒也简单,初衷就只是想赚点不太惹人注目的零花钱,毕竟重生回来抄点歌什么的赚第一桶金也算是保留节目了,虽然现在他已经过了这个阶段了,不过现在恰好是在搞数字音乐,算是赶了个刚好。
这样不仅可以赚点零花钱,还能自己带头抄一首歌,给公司业务做个示范——
这其实是相当有必要的。
建议虽然是吕蓉提出来的,不过其实在谈话之前,陈钦已经有类似的想法了,而且在他看来,这条路其实应该走得更加极端一点。
吕蓉的想法也很简单,现在既然做不了运营商、又做不了服务商,那就做内容商。而现在的内容商就是唱片公司,那就自己也做个唱片公司吧,走差异化路线,应该不至于没得玩。
不过……唱片说到底只是一种发行方式而已,它挺过了广播时代,熬过了电视时代,现在虽然还是有一定市场,但是学唱片公司的商业模式属于是49年入国党了,现在传统唱片公司都一个一个急着转型呢。
在互联网与传统行业的博弈中,显然更应该一步到位,直接选择更加混乱、但是更有生机的一侧作为新入场时的主攻方向——
这种思路在未来互联网行业有个口号,叫‘互联网+。
就是说互联网和传统行业结合起来,比如互联网+电商等于阿里巴巴,互联网+广告是快看传媒,它的重点不是传统行业换发第二春,更是在组合当中要以互联网为主——只有以互联网为主,才是‘互联网+而不是‘+互联网,才能以新入场者的身份在竞争中获得优势。
而在华语乐坛,这个概念毫无疑问,就是所谓的‘网络歌曲了。
对于现在的吕蓉和她的项目小组来说,重要的不是唱片公司的那一系列可有可无的产品链条,也不是该如何疏通与服务商的关系,而是得有一个现成的例子来证明这个产品链条的可行性,并借这这份成功,一方面撑起一套商业模式的雏形,一方面吸引内容创作者投入到这条全新的商业渠道上来。
现在陈钦自己帮不了别的忙……
总之还是自己文抄一首吧,几首也行。
当然也可以找别人,没陈钦的话,会有《老鼠爱大米》,会有《丁香花》,会有《两只蝴蝶》,实际上他们现在都已经崭露头角了。
但是等别人慢慢摸索不如直接自己也掺一脚,虽然咱们陈老板五音不全、又只是个小学生,不过还好他有钱,大不了写了歌去找人编曲演唱,他自己躺着收钱就行了。
而现在唯一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