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9:专利权(2 / 3)
而互联网行业是科技行业的延伸,当然也要遵循这套规则。
目前……这个行业的专利还不太流行;之前陈钦给顾文杰暗示说他有专利权,结果最后成了给瞎子抛媚眼;虽然其中有些原因是法律意识不到位,但如果只是随便搞搞,这东西可能确实没什么用。
就像是陈钦自己现在的情况一样,如果以一般人的思路、给他的dsp平台搞专利,大概是‘一种用统计数据实现广告效果的软件’,认真一点的话可以认真描述一下怎么统计数据,怎么推出广告,怎么计算价格,然后把源代码贴上去……
最后申请个实用新型专利,然后……屁用没有。
毕竟软件专利在绝大多数时候不是一个‘构想’,也不是一个‘产品’,而是一个‘方案’。
这个方案会用一些有用的技术实现一个功能,列出太复杂的步骤当然更加精确,但是越复杂的专利越容易被人绕开,一个专利如果是12345这五个步骤达到了某个效果,别人用12346达到了同样的效果就不算侵权了。
所以有用的专利会尽量精简,尽量提升保护范围,但是也不能太精简——有些人为了垄断某种技术,把原本是12345的专利注册成123这样的简化步骤,这样当然能够大大增加专利的保护面积,但是很容易无法通过申请、或者在实际案件中被判定无效。
所以实际工作中,很可能是1234、2345、1357这样各注册一遍,提前把所有可能的路堵起来,这叫‘专利矩阵’,用规模巨大的专利堵死所有试探者的进入方向,这样才能形成真正的行业壁垒。
到时候退可以天天发律师函躺着收钱,进可直接垄断行业,比起注册qq号和域名来说,这是真正能够影响到世界商业格局的重要资源。
而这需要有经验的专利律师,需要漫长的审批过程,需要足够配合的工程师团队……直白地说,就是需要钱。
在科技行业,专利已经变成了普通人根本无法触及到的天方夜谭,它就像是哈利波特里巫师的力量一样——它像是一段孩童也能听懂的咒语,唱出来的时候很美妙,又有只有天才才能接触到的真正的内核,一旦将它掌握在自己手里,它能呼风唤雨、改变世界,从科技与社会发展的过程中获得真正的力量。
现在陈钦就是想搞一搞专利……
钱嘛……反正快看传媒会出。不仅有顾文杰的报销,而且这件事是当初开公司的时候约定过的。
至于点子嘛……这本来是最重要的东西,但是陈钦当重生者当然不是白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