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我不喜欢(1 / 3)
梅子服装店。
当李梓带着饭菜来到服装店时,整个小县城已经灯火通明,人们都开始三三两两地逛街或散步。
“这签约合同可不少,写本网络小说而已,有必要吗?”大姐李梅一见到李梓,就扬着打印出来的签约合同吐槽。
还真别说,签约合同打印出有十几页纸,两份就是快三十页,看上去就是厚厚的一沓,确实有点唬人。
“有必要。”李梓递过饭菜,接过签约合同说:“名正才言顺,也算是一种肯定,更是一种约束。”
“名正言顺的剥削你们这些网络写手,还肯定,就是约束你们来着。”大姐李梅接过饭菜,一边打开,一边还在不忿地吐槽。
“呵呵。”李梓笑了笑说:“能被人剥削也是一种价值,这就像混娱乐圈的人,刚开始那有半点自主权,只有等有了作品,有了粉丝,立住了足,才可能想别的。”
“有道理。”大姐李梅点着头,有点中二地说:“我要成为栗县五大网红之一,我要成为资本。”
大姐李梅说得有点中二,也说得有点俗气,不过说得在理。
成为网红,做做广告,带带货就是钱。
成为资本,不再被人剥削,还可以合情合理合法地剥削他人。
道理都懂,要做到是真难。
“吃你的饭吧,成为网红可能,要成为资本就别想了。”李梓说完,就拿起签约合同看了起来。
“我都已经看过了,也就你们网络写手会签这样的合同。”大姐李梅摇了摇头,表情有点不屑,说完就津津有味地吃着饭。
“我不签,你养我?”李梓一边说,一边飞快地填着合同。
“我是你姐,不是你女朋友,求包养是找错了对象。”大姐李梅说到这,顿了顿,连吃饭的动作都停了下来。
“怎么啦?”李梓签完字,都没听到大姐李梅说话,不由奇怪地问了一句。
“李梓。”大姐李梅认真地说:“你说柳烟儿怎么样?才貌双全,家境殷实,那个男的娶了她,不是可以少奋斗十年?”
“什么意思?”李梓一想到柳烟儿,就有些牙齿痒痒的,这丫头不是好人啊。
“我说错了吗?”大姐李梅左顾右盼地说:“这不是事实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