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新思路(2 / 4)
“有问题吗?”
陈凡一本正经的说:“我是经过五年劳动改造的,所以做事情都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
林晓晓道:“你承包了村里的山头,这个是可以的,但你改变了承包性质。
开采沙石和种植粮食,属性是完全不一样的。沙石属于矿山之类,应该收归国家所有。私人是没有权力……”
陈凡笑道:“村长,我觉得你对国有财产的理解,有所偏差。
不错,在《宪法》第九条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
但后面还有一句: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
我承包的山头,确切的说是属于集体财产。”
林晓晓是学过政治学的,
“不管是国有财产还是集体财产,都属于公有财产。如果私人占据公有财产,是属于违法犯罪的。”
陈凡呵呵一笑。
“什么是集体财产?
《民法典》有规定,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包括:
(一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二集体所有的建筑物、生产设施、农田水利设施;
(三集体所有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设施;(四集体所有的其他不动产和动产。
我的山头,是属于安平村的集体财产。我是安平村的村民,所以承包山头合理合法。”
“陈凡,我没有说你不合法,而是改变了山田的属性。”
陈凡淡定的一笑。
“根据《宪法》第八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农村中的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