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七 荷花:还有人记得我不?(1 / 7)
七月,甲寅。
荷花改了主意。
这天,她对同样起了个大早的闫寸道:“我不回京城了,我要留下。”
“你已想好了?”
“是。”
“那,你注意安全。”
于是,荷花便留在了鄂县。
她共从陈初秋手中接管了四间院阁,其中最大的一间名为秋阁。
秋阁位于鄂县十字大街路口,占尽了地形优势。
那是一座三层木质建筑,沿街的两面尽是突出的雕窗,若有漂亮姑娘站在窗口招揽客人,老远就能看到。
不过,一旦走近,你就会发现这不过是座破败的老楼。
立柱上的红漆脱落,斑斑勃勃,露出其内裂缝的木头,仿佛一个得了皮肤病的人,飞檐上的瓦片豁豁丫丫,有些地方的瓦缝里还生着顽强的杂草,像个要秃不秃的人。
姑娘们敷衍的妆容遮不住肿起的眼泡。
她们中不乏有会弹琴唱歌跳舞的,荷花一一进行了考校。
弹琴,说是弹琴,其实比起弹棉花也不遑多让。
唱歌倒还可以,只要有一副好嗓子,再稍有乐感,总不至于太离谱。
至于跳舞,简直惨不忍睹。
一眼就能看出跳舞的姑娘绝非从小练习,而是入行以后照猫画虎加自己琢磨。说是舞,不过就是伸伸胳膊伸伸腿,外加转个圈而已。
荷花忽然想起了自己初入院阁时,教习姐姐和王八常常吓唬她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