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章 办法(4 / 4)
赶紧在网上查了查,出于各种原因,没有户口的人,如何办理户口。
网上说有以下几种情况:
被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后,户口被注销人员,重新出现后,本人或监护人可凭撤销失踪或死亡生效判决书,申请恢复户口登记。
这一条于颂给pass掉了,没有可利用的价值,这是恢复,而不是重新申请。
第二种情况是,农村地区因婚嫁被注销原籍户口的人员,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未在其他地方落户的,可以在原户口注销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恢复常住户口登记后,符合现居住地落户条件的,可以办理户口迁移登记。
于颂仔细研究了一下这条,感觉也行不通。因为说白了,也是恢复原户籍,再迁移到新户籍的路数。
接着往下看,第三种情况也用不上,说的是丢失补办的事。
继续看第四种情况:
我国公民与外国人、无国籍人在国内非婚生育、未取得其他国家国籍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具有我国国籍的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的非婚生育说明、我国公民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简单来说,就是跟外国人在国内生的孩子,也可以凭借正规流程拿到户口。
可于颂要的不是孩子拿到户口啊,而是外国人怎么拿到户口。
姜与归茶发蓝眼,别说还真有点外国混血儿的意思。可众所周知,华夏的国籍是最难拿到的,更何况姜与归这种凭空出现的人。
这条也只能pass了。
只剩下最后一条。同时也是描述最模糊的。
其他原因造成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承担监护职责的单位和个人可以提出申请,经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后,可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于颂仔细抠着最后这条的字眼。
似乎这是唯一具有希望的方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