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长夏(3 / 7)
那些小店,他们再熟悉不过了。即使是平时,为了赶上排练,他们也会在这里点单,图个方便。
所以快餐肯定是不可能的。两人出去逛街吃饭,结果只能吃平时吃的快餐,想想就寒碜。
隐在人群中,他们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虽然一方可能会被另一方说出的话噎住,不过没关系,想办法回敬过去就是了。有时诺凌都觉得,这莫芝,以前和他争斗是为了化解矛盾,现在纯粹是为了好玩。他最常对莫芝做的表情竟然是撇嘴,表情有时比语言有用。
就像,华盛顿发现新大陆,惊吓之中再叠一层迷惑。
最后两人找了家店,今晚,吃麻辣烫。
有蔬菜,有肉,有鸡蛋,所以麻辣烫是中国众多菜品中最健康的一道。
看着莫芝碗里漂满的红油,正夹起煎蛋正要往嘴里塞的诺凌顿然陷入沉思。他始终也没想明白为什么莫芝这么能吃辣,他碗里可是清汤。
他正想放下筷子,再吐槽一下,见对方正同自己一样享受着晚餐,便趁莫芝低头的时候,哑着嗓子张张口。但诺凌最终还是将筷子搭在碗上——汤太咸,他需要喝点饮料中和一下。
晚饭过后两人去了滨江公园。滨江公园是四季镇里除中心公园外最为当地人所熟知的公园,公园的走道漫长而曲折,随意找一条小路走走便能花费掉近半小时的时间。走道的尽头,通着条有古朴雕刻的水泥护栏大道,顺着大道低头看去便能见到四季镇长长的人工河。
虽说是人工河,但河的水质并不好,有时能在河里看到飘着的鱼的尸体。也有人不顾劝阻擅自在岸边钓鱼,白天这种现象较为常见,晚上鲜有人至此,并不代表类似的现象在夜晚绝迹。
吃过晚饭,两人又去滨河公园走了一圈。没有去中心公园,因为那里的夜晚太喧闹,公园的圆坛广场上,成双成对的情侣太多,以至于空气中四散出挥之不去的桃色气息。他们不是不喜欢热闹,欢快的场面舞台上没少见,也不会对热闹的场面抱有恐惧,观众毫无反应的话,伤心的就是他们了。只不过,别人的欢乐此刻与他们无关,他们不想去中心公园,混入那些情侣之中,然后将全身染上腻人的粉红色,这个热闹,他们就不去凑了。
滨江公园相比起来清净许多,常来这儿光顾的,大多是中老年人,像诺凌这样的年轻人,反倒是稀客。
花费半个多小时的时间穿过走道,两人终于,来到围着护栏的大道上。
这其实是另一条通往滨江公园的路,但路不分正反,怎么走都是对的。
通过这条马路,前方五十米处是红绿灯,再向前走,就能走到莫芝居住的小区。
平时去莫芝家,诺凌通常选择另一条他更为熟悉的路,这条路,他当然知道,只不过不常用罢了。
他总不可能舍近求远,先从自己住的公寓出发,花半小时到达滨河公园,再花半小时时间走出来,有这功夫,他还不如直接与莫芝打视频,何必线下见面呢。
水泥护栏旁有一层垫高的石梯,专供行人使用。站在石梯望向另一侧,人工河朴实的景观便尽收眼底。它既不闪亮,不像网图中其他河流那般波光粼粼,甚至连清澈都说不上。夜晚的幽光射在河面上,反射出光的颜色是清冷的白。滨河公园的河,在大家眼中,仅是一条用作装饰的衣带,它什么时候被造出来,又如何逐步变成这步田地,似乎已经不重要了,仿佛这条河自诞生之初就该如此,它天生不干净,带着点孩童常沾染的污垢。
等莫芝走到石阶上后,诺凌也跟着踏了上来。他一手搭着护栏,不知什么时候起,护栏上多了些大理石装饰,他的手刚一搭上去,与先前触感相悖的粗粝感带着些许沙粒爬上他的手心,因此他下意识缩回手,又来回打了打手心,试图弄掉粘在掌心的细小硬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