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章 封建王朝的合同制(1 / 3)
秦王府其实是有田地的。
来找李世民之前,李想就找管家打听过,秦王开府的时候,李渊赏了1顷永业田给李世民,土地产出不用交税,所得全部归于秦王府。
只不过这些田地都交给了奴婢贱民去耕种,因此每年的收获并不多,完全无法支撑秦王府的支出。
因此王府的开支,基本靠李世民的工资和出征得来的赏赐。
然而……李想既没有工资,又不可能出征,所以才会担心自己养不起。
但又不能总靠别人养着,所以他才会打那些田地的主意。
他想要废除奴籍,解放贱民的生产力,看看到底能提升多少收获,能不能自己养活自己。
可以说,这是他的一次试验。
找李世民说那么多,也是为了得到允许,要一份合法的保障。
从李世民的书房回去,李想并没有急着宣布废除王府的奴籍,而是回去仔细思考了一个晚上,详细了解现在的奴籍制度,考虑了方方面面,用一天的时间写了一份新的制度规定。
随后,他把这份新制度拿给李世民过目,后者看过之后,很快指出了不少漏洞。
于是,李想又拿回去修改,改好了又拿给李世民看。
如此反复修改了五轮,才终于得到一份较为合适的新制度,并取名为《合同雇工制》。
《合同雇工制》的核心,在于雇佣,而合同作为法律保障。
主要的目的,是将归属于秦王府的所有奴籍贱民,全部转化为雇工,采取自愿原则,双方签订合同,规定了义务和权力。
初版合同的内容,李想大量参考了后世自己签过的《教职工聘用合同》。
但李世民看过之后,直呼不可能,所以李想又进行了修改,把其中的条款调整到适合当前的时代。
经过几轮修改,李想也终于理解了那句话的意思。
“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
想要在大唐进行改革,一步到位,绝对是不现实的。一步步地改进,温水煮青蛙,才是最适合的办法。
五天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