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我想要拉勒米堡,阿尔芒男爵阁下!(3 / 4)
在来到拉勒米堡的路上,斑鸠一直在想一个问题。
到底是选择来昂、布朗、还是彼得-戴维斯?
选择来昂,毫无疑问是easy模式。
这位曾在大平原上叱吒风云的大老,虽然如今摇身一变成为了文明人,脱下了马靴火枪和牛仔帽,穿上了燕尾服,端起了酒杯、雪茄和钢笔,偶尔还会给贫困的白人村庄捐款。
但是,密苏里河底至少有一百具绑着石头的尸首能够证明:这片土地,是属于来昂的!
拉勒米堡街道两侧种满了高大的榆木,不是因为榆木好看,是因为来昂先生喜欢榆木;
拉勒米堡的民兵团旗帜上写着一个大大的‘l’,那可不是拉勒米堡的简写,所有人都知道那是来昂先生的'l';
去年联邦议会向拉勒米堡派出了一个由某位议员带领的考察团,结果才走到肯塔基就遇到印第安盗贼的袭击,全军覆没了。来昂先生还千里迢迢派人参加了那位倒霉议员的葬礼。
……
如果是选择布朗家族的话,虽然难度稍微大了点,但布朗先生也有一个无与伦比的优势。
那就是在斑鸠写出去的三封信中,布朗家族是唯一一个派人前来回信了的。
布朗先生说:“三七分账!”
当然,斑鸠是三,布朗是七。
对于这个分账比例是否合理,斑鸠暂时没有考虑,但是这至少说明,这位布朗先生,是可以谈的。
只要有这样一个合作的态度,那么对于斑鸠之后的行动,毫无疑问将是一个大大的帮助。
谁都不喜欢奸细二五仔带路党,但是如果这家伙是在对面的话,还是挺可爱的。
虽然说布朗家族实力差了点,但是问题不大,斑鸠可以借给他很多‘实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