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第一天(3 / 5)
这些从马德雷山林中跑出来的穷哈哈的士兵,还从来没有见过红云这么厉害的勇士!
虽然说斑鸠部落就是个大熔炉,来自四面八方的部落汇聚于此,其中自称‘勇士’的人没有一千也有八百,但是凭心而论,那都是自己给自己脸上贴金。
他们既没有红云这么高,也没有红云这么壮,吃得也没有红云好。
而且红云的身上似乎自带勇士光环一样,眼神一扫,和他对视的人平白就感觉矮了三分。
“白人都说我们印第安人是废物,红云,你去教训教训他们!”一个士兵说到。
“红云,你要是能去拉勒米堡拿回个金腰带,我以后就服你了!”
“红云,你要是敢去拉勒米堡,我陪你去!”
就在众人七嘴八舌的起哄声中,红云一拳擂在桌面上,哐当一声,将所有的声音都压了下去。
“行了,不就是打架吗?老子怕过谁?”
说罢,红云挑衅地看了河狸一眼,冷哼了一声。
他说走就走,也不走正路,径直翻过围墙,从怪石嶙峋的山崖上,兔起鹘落几下就跃下了山去。
斑鸠拦也不是,不拦也不是。
“斑鸠,我也跟着去吧?”一个士兵说到。
斑鸠还在犹豫,却听这个士兵说到:“红云要是输了,我把他尸骨捡回来。他要是赢了,嘿,全世界都知道白人打不过咱们印第安人了!”
“去吧!”斑鸠笑了一下,说到。
他又用手指了两个人,“松鼠,你们三个都去!”
“好咧,斑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