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少年红云之烦恼(2 / 4)
经过了2多年的‘开发’——如果将印第安往这里赶也算作‘开发’的话,1843年的美国西北部地区,已经有了几处比较大的白人聚居地。
但是总体而言,这里还是印第安人的地盘。
其中最主要的一支,便属于苏族人。
莫说斑鸠这种过山虎,便是约翰-弗里蒙特这种‘金刀驸马’,到了这里都得和苏族人好好打交道。(*文后有注*
在南部的阿帕奇人被赶进马德雷山林中之后,北部大平原上的苏族,已经是印第安人最后的菁华了。烂船也有三斤钉,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所以,当斑鸠看到奥格拉拉部落酋长送来的一柄卷刃白刀之后,心底都不由得咯噔了一下。
到底还是将这印第安人看得小了!
自穿越以来,斑鸠一直在德克萨斯附近兜晃,所认识的不是印奸,便是蠢货。
时间一长,竟想当然的觉得,此时的印第安人,大抵便都是如此。
及至看见了这一柄卷刃白刀,斑鸠才蓦然出了一身冷汗:
这是苏族!
在原有的历史上,面对着美国人的钢铁和大炮,这是最后一个敢于揭竿而起的印第安人部落联盟!
并且那时的美利坚,是经历了南北战争的淬炼,已经完成了脱胎换骨的强国。
这是一个能够诞生‘红云’‘坐牛’‘疯马’等无数英雄的部落。
在美利坚的文化灭绝环境下,依然能够流传下英雄史诗的部族,哪里会有什么侥幸得名?
也许它并不能称作强大,但是,也绝不可轻辱!
……
“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