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调查,停职,缴枪(4 / 4)
凌曜栋一声不吭,只是作势扬起了手,这个陈律师一看,吓得连连后退,狼狈不已。
谁知道凌曜栋只是举起手来挠痒痒。
顿时,场上其他看着的警察都忍不住笑了。
“哼!”陈律师脸色红了一下,感觉颜面尽失的他,狠狠瞪了凌曜栋一眼,就带着刀疤他们匆匆离开。
他们走之后,凌曜栋也准备离开了,林海喊了一下他,“海哥,什么事?我停职了不可以回去吗?”
对于林海,凌曜栋还是比较尊敬的。
至于停他职位的黄启法,看都不看一眼。
黄启法被他如此忽视,咬牙在一旁生闷气。
“内务部的同事找你。”林海眼神复杂地望了凌曜栋一眼,道。
“哦,内务部?好!老熟人了!”凌曜栋楞了一下,旋即反应过来,呵呵一笑道。
在香港,警察一旦拔枪,即使没有开枪,也必须写报告,向上司解释拔枪缘由,接受内部调查。
如果开枪了,必须提交更加详尽的开枪报告和接受更为严格的调查。
调查内容包括现场情况,开枪的前因、如何拔枪和什么时候拔枪,开枪前向对方发出的口头警告、发射子弹数目、与目标的距离和其他警员的位置、现场有无掩护物、光线、能见度、当时天气状况、开枪后采取了什么行动等。
调查人员会在开枪事件发生后48小时内,向警务处行动处处长递交一份初步报告。如调查发现警员使用枪支不当,就可能收回配枪,并给予纪律处分;而开枪不当导致严重刑事后果的,涉事警察也会面临刑事处罚。
凌曜栋在中区警署的时候,就经常接受内部调查,和心理辅导,他都已经习惯了!
他跟港岛总区重案组的朱华标(冲锋之怒火街头里的剧情人物,电影里有提到朱华标隶属港岛区重案组一样,向来是内部调查和心理辅导的常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