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0章:楼花和公摊面积!(3 / 4)
香江地产市场上,以往房屋是先建后售。
1953年底,由藿先生在香江油麻地公众四方街(今众坊街)新楼建案时,首创动工兴建前先交订金、分期付款方式售屋,有如开花(付钱)结果(建成),称作“卖楼花”。
在国内,期房阶段开始于开发商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当建筑完工,开发商在当地房屋管理部门完成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并获得房地产权证(大产证)之后,房屋即成为现房。
在香江,该地产项目,如果还未有当局发出的入伙纸,也定义为期房。
地产发展项目以期房方式发售,对地产发展商最有利,在现金流方面而言,先收钱,一年半载之后才交货。
在物业买家方面,投资风险是最高,因为有“隔山买牛”的现象,除了有现金流、银行按揭、利息等风险之外,还有例如发展商的诚信、当地法律对投资者的保护、烂尾楼及缩水楼等潜在风险。
也就是说,后来国内的期房买卖那一套,其实就是从香江传进来的。但是,国内可能更加激进,以至于出现许多烂尾楼。
要说楼花,对于地产的发展,确实是起到很大的作用。
楼花,杨铭不会动。
但是,另外一个,杨铭必须动一动。
正是公摊面积。
很久以前,香江的楼房是整栋整栋卖的,因此不存在“公摊”这一说。
在香江的50年代,都是买楼,没有买房这一说。
这个称呼,一直沿袭到今日,在香江生活过的人肯定清楚,香江人今时今日依旧称“买楼”、“供楼”,不会说是“买房”。
从语言的惯性沿袭也可看出当年交易形式的影子。
正因为当年楼只可以整栋出售,买得起楼的不是富商便是洋行,成交量极低,资金回笼慢。当年香江的一位琼省文昌籍的商人,即国际鸿星投资集团的老板吴茤泰,开始将楼分层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