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5 皆欲杀(4k)(3 / 5)
高通在两个主要市场已经有过类似案例,这个月更是刚刚增加了华夏这一重要市场的反垄断调查。
“不管怎么界定,高通已经实质上的形成‘专利劫持’,已经违反frand原则,拥有了在业界掀起围剿的基础。”马修斯谈到了第二点。
所谓专利劫持,就是技术持有方借着被纳入标准的专利漫天要价,获取超越其专利技术贡献的许可费。
“反过来,如果高通想举证我们的‘专利反向劫持’会很难,因为,我们已经有了准备。”马修斯不是第一次和方总谈这些,自基带突破以来就在酝酿与高通的交手。
他又补充道:“专利劫持在业界比较普遍,反向劫持虽然存在,但还没有那么被认同。”
“最重要的是,美国现在有一点探讨的比较汹涌,关于权利耗尽原则(theexhaustiondotrine)或者首次销售原则(firstsaledotrine)的适用范围。”马修斯严肃的说道,“我们有机会争取经过多轮诉讼把高通打入条款适用。”
权利耗尽原则或者首次销售原则,就是指专利产品或依据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一经合法售出后,专利权人及其合法授权人即丧失对该等产品进行使用和再次销售等行为的控制权。
简单说,高通已经把基带芯片卖给厂商,就不应该再利用基带蕴含的专利进行二次收费。
“现在的问题就是,这一点的争议比较大,不光美国,在很多国家都存在对自家技术发展的保护。”马修斯娓娓道来,“即便是国际标准的trips协议,它在第28条中也回避了专利权用尽中的‘国际用尽’等问题。”
他留给公司boss们消化的时间,颇有意气的说道:“我们绝对有机会通过发起对高通的反垄断诉讼,来帮助确认专利权‘绝对用尽’和‘国际用尽’这两个原则在美国的适用。”
方卓沉吟不语。
虞红这时候问了一句:“马修斯,我理解你的目标,但这听起来是一场反复的拉扯。”
美国那边是判例,如果高通这个靶子被立了起来,之后的类似案件很可能都会参考易科诉高通案。
“市场在演化,高通过去的行径已经让业界拥有广泛的反击基础,或许,我们现在要做的只是一个明确的表态而已。”马修斯积极的游说道,“如果能打到最高法院,如果能联合更多的公司,我对此信心比较大。”
他等了一会见大boss没有说话,略微狡猾的说道:“反正,我们在诉讼期间也可以暂停交费,多拉扯拉扯对我们的影响不大,但如果被我们拉起更多的公司,高通将会面临各种层面的压力。”
高通就两个业务,卖芯片,收专利授权费。
后者一旦被暂停,芯片领域本身的竞争也很激烈,它的单一业务就被放大成了缺点。
方卓听到这里微微点头,心里一瞬间想到的是高通的股权架构,如今的雅各布是从他父亲手里接过掌门人的位置,但是,他仅仅持有大约0.13%的公司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