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1 从业以来……(二合一)(2 / 6)
当然,这起诉讼案的法律流程并没有那么重要,易科从中进行的相对宣传可能更重要那么一点点点。
只是,方卓确实觉得中芯可以更加熟稔的用美国各种规则内的法律来处理眼前的问题。
11月30号,这个月的最后一天。
冰芯召开第二次董事会,方卓开会前就中芯的应对和高盛的徐开伟在会议室有了个直接的沟通,想通过这位中芯的股东来劝说张汝京多做些工作。
“中芯恐怕暂时不想闹大声势,法律上的流程会走,但按照他们那边的决议,要尽量低调,这是董事会开完后的意思。”
“他们现在的重心是要尽快上市,越早越好。”
“中芯的资金底气不太够,他们的首轮融资早就花完,还有长短期的贷款,董事会也担心越拖越难上市。”
徐开伟踌躇了一下,委婉的说道:“另外,张总的行事风格和方总不太一样。”
方卓明白了,张汝京张总毕竟偏技术领域,商业运作有时偏于保守,而且,中芯内部的持股复杂,可能还会有些决策上的掣肘。
那就没办法了,如此生死存亡、发展攸关,没有破釜沉舟的心是不行的。
徐开伟和方卓关于中芯的额外沟通完毕,两人又聊了聊冰芯这次董事会的事,提前达成见解上的一致。
方卓暂时失去了idg熊潇鸽的信任,又看徐开伟比较会来事,所以,先进行一些董事会上的必要援引。
依旧是十点钟。
这次的会议流程比较直接。
方卓提出了一个补签协议的建议。
首先,这四家机构里只有高盛和德银在投资时签署了棘轮条款,这是用来调整估值,防止下轮融资因企业经营不好而股份亏损的条款。
通俗来说,它叫反稀释条款。
方卓不知道idg和dcm当时的合同里为什么没有这个条款,这次索性就在会议上主动提出来,一并给补签了。
冰芯现在面对的预期还真可能用上这么一项约束,从投资人的角度考虑,算是不幸中的万幸。
idg的熊潇鸽和dcm的康纳听着冰芯法务的讲述,又看到没什么表情波动的方卓、徐开伟、张红力,这俩人忽然有那么一丝的自惭形愧。
怎么回事?哪里出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