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2章、Objection!(5 / 7)
因此,正常的庭审中,控辩双方都是在列举事实的过程中,比拼谁的事实更可信,是顺带地争取可信性,而不是把争取可信性本身这件事作为主要目标。
午餐过后,庭审继续。
原告方拿出了来自德州圣安东尼奥的证据。
这是来自当地警方对奥维斯家进行细致搜查的结果,其中包含奥维斯家的现场照片,奥维斯家邻居的口供等等。
可以说,这是一份信息量庞大,内容驳杂的证据。
“根据当地警方调查显示,奥维斯回到家后,被其父亲德席尔瓦先生逼迫着进行枪械使用练习。”
“奥维斯的邻居经常深夜还能听到从奥维斯家传来的开枪声。”
“根据邻居提供的证词,自奥维斯回家后,其父母就改变了作息习惯,几乎不与邻居接触,有邻居过来拜访也纷纷以‘有其他事情,拒绝。”
特朗科随后展示了包括邻居证词在内的一系列证据,证明奥维斯回家后这一家人的种种怪异之处。
随后他拿出了圣安东尼奥公共汽车站的监控录像。
播放完监控录像,他又拿出了奥维斯搭乘的大巴车司机的口供,以及加油站跟便利店店员的口供。
当这些证据全部展示完毕时,已经是下午三点多。
成堆成堆的证据,大段大段的文字,模模湖湖的监控,让所有人都处于昏昏欲睡的边缘。
陪审席上已经开始有人无聊地打起了哈欠。
…
特朗科的整个举证过程就像是单纯的证据堆砌,毫无逻辑。
布鲁克林不明白杰森为什么要这样做,他看起来还很满意的样子。
当特朗科终于举证完毕,被告律师站起来,反复拿起写满字的纸张看了许久,这才开口道“法官阁下,对方申请的证据全部发生在4月25日以后,即桉发之后。”
“这些证据与本桉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