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8章、会哭(3 / 6)
“罗伯特·戈登虽然没有在外界任职过,但他教出的学生有不少都很出彩,他在耶鲁那边很有地位。”
思考片刻,伯克继续说道“跟我差不多。”
伯克·福斯曼,与约翰·曼宁、来利·克鲁同时代的人,曾担任过州最高法院大法官,退休后在哈佛讲课,人脉极广,哈佛派内的人鲜少有不卖他面子的人,对哈佛派了如指掌。
如果把哈佛派比作一个帝国,约翰·曼宁是帝国的皇帝,伯克·福斯曼就是帝国的丞相。
伯克说罗伯特·戈登跟他地位相当,也就是说罗伯特·戈登是耶鲁派的丞相。
谁能截停这样的罗伯特·戈登发布的任务?
布鲁克林仔细将自己认识的人翻了一遍,自然而然地想到了两个人。
一个是马克·米来·奥尔丁顿,一个是退休的安东尼·肯尼迪。
安东尼·肯尼迪曾任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是九名大法官中的摇摆票,德高望重,人脉广阔。
这个人在哈佛派并不经常露面,听起来似乎是个边缘化的人物,但布鲁克林怀疑这是约翰·曼宁刻意为之。
如果安东尼·肯尼迪经常参与哈佛派的日常,以他的身份与影响力,必然会给约翰·曼宁造成很大麻烦。
两个大老的意见一致时还好说,一旦出现分歧,就有可能造成分裂。
安东尼·肯尼迪是有实力跟约翰·曼宁叫板的。不过为了哈佛派的团结,主动选择退让了而已。
他的代表曾在会议上为布鲁克林提供支持。
但也仅此而已。
布鲁克林跟安东尼·肯尼迪甚至连面都没见过。
或许他会为了哈佛派而出手截停任务,但如果真的是他,在得知耶鲁对布鲁克林动手后,为什么一直无动于衷?
布鲁克林觉得这有点儿说不过去。
至于马克·米来。
作为联邦参谋联席会议主席,他的地位也超过了罗伯特·戈登。甚至从某种程度而言,他的地位比约翰·曼宁都要高。
真认真计较起来,这位是需要拿整个司法系统最顶尖的那一小撮人来比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