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1章、倒逼(6 / 8)
哈佛派领头人的身份地位从来不是靠自己在司法体系的地位,而是依靠哈佛法学院走出去的一代又一代学生支撑起来的。
领头人与哈佛派成员应当是互帮互助,互相需要的,而不是单纯依靠领头人支撑。
巴里跟来恩从一开始就错了。
约翰·曼宁的位置需要的是眼光,是能力,是手段,而不是司法体系内的地位。
司法体系内的地位于约翰·曼宁的位置而言,只是锦上添花,并不是必要因素。
这些布鲁克林早在巴里提出肤色问题时,就想清楚了。
所以他才敢逼迫约翰·曼宁跟其他人做选择。
如果哈佛派选择驱逐巴里,留下他,布鲁克林会选择留下。
与重新了解其他组织,或单打独斗相比,哈佛这个自己已经有充足了解的组织当然更可靠。
但布鲁克林也不怕他们选择巴里。
他可以去耶鲁,可以去斯坦福,或者大不了单打独斗。
耶鲁跟哈佛是死对头,会很乐意接受布鲁克林的。
斯坦福尽管一贯都是高冷范儿,却也是最年轻,最包容,最不容腐朽与固化的。
至于单打独斗,或许会很艰难,但布鲁克林已经有经验了。
纽约已经被他经营的不错。
但一旦哈佛选择巴里,布鲁克林现在不会做些什么,却一定会等待约翰·曼宁老去,哈佛派内斗激烈时,强势插入,将哈佛派拆个七零八落,最好彻底消灭。
这不是记仇,而是消灭潜在威胁。
他可不管去赌来恩跟巴里在内斗中落败的可能。
这些想法在布鲁克林脑海中一闪而过,实际上并没有用太长时间。
“巴里。”
雷刚拨通航空公司的电话,约翰·曼宁就有了决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