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3.一个电话就解决(4 / 4)
看来刚才李敬所说的有人专门设局的说法确实有很大可能!
如非有人提前专门设局针对,时间上怎么会来得如此巧、如此迅速?
“法院立案受理后我们也没太好的办法,不过我们可以致电法院尽快案件的审理,不会影响到我们之间合作的!”
不同部门之间有不同部门奉行的办法准则,中宣委自是也不例外!
除非版权局那边推翻《人民的名义》剧本版权拥有者是李敬的结论,要不然就是四个字:
一切照旧!
得到对方肯定答复的李敬也是松了一口气。
像这种己方必胜的案件他从始至终都没有担心过,版权局能够随时查询到的注册版权信息就是最好的铁证。
甚至打从一开始连去参与过问的想法都没有。
李敬都已经想好找个代理律师替自己去解决就好,花小钱办大事才是硬道理。
而且中宣委怎么说都是带着“中”字头的,亲自致电打招呼地方法院多少还是要给点面子的。
不过加快案件的审理罢了,反正都是迟早的事情。
“还没开始合作就有这么多事情需要麻烦到你们,真是不好意思!”
“不遭人妒是庸才,起因我看也是剧本太好了,我们作为合作方出点力也是应该的。”
人才不管放到哪里都是受欢迎的。
写出《人民的名义》这么优秀剧本的李敬受到中宣委重视也是合情合理的。
如此有才华的编剧说不定往后还有更多的合作机会呢